公司成立
进入中国的企业主要分为「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两大类。所谓的外资企业是拥有当地法人资格、企业可以直接雇佣员工的企业。外资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3种,这些都被称为外资企业。所谓的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法人资格的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其不能直接雇佣员工,只能通过FESCO等针对外国企业的人力资源公司接受员工的形式。我所为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成立的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外商投资(FDI)业务
中国加入WTO后,随着国际交流的加深,外商对中投资的项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扩大。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需要了解中国法律的律师・顾问的协助。我所在外商投资方面有着多年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的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协助中外客户寻找和遴选合作伙伴
・向客户提供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法律意见。
・协助客户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协助客户参加合资、合作项目的谈判
・协助客户办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和代表处的一切法律手续和有关文件的起草
・各种合同草案的拟订、审查
・协助・代理与合作伙伴及相关部门的谈判
・提供股权转让、公司性质变更、公司分立、合并及破产清算及投资项目结束时的法律意见、制作、规划、及对相关贸易文书进行谈判
・承接法律顾问。
・协助处理一般及重大投资法律事务
其他、进入中国的企业的一般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