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2019年11月5日(周二) 9:00~12:00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联络事务所 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3-19 紀尾井町大厦402号室)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向京沪两地看齐!
山东 借鉴北京上海等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截至本文发稿,该条例尚未对外发布,据了解本条例的主要亮点有:
1、更大力度放权。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4、突出政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
→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共13项,主要有:
1、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2、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
3、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
4、纳税“最多跑一次”;
5、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口岸通关提前申报。
●8月2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
→主要内容:
1、借鉴北京、上海经验,提出推动“一链办理”流程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深化“一窗受理”。
2、3年内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再压减一半以上,办事环节平均减少一半,申请人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一半。
→留意点:
营商环境的优化,包括在审批方面进行精简、流程方面给予简化等对处于设立、正在生产经营、搬迁、注销等阶段的外商投资企业,无疑大大减轻了负担。今后,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社保、税务、不动产登记等手续将更加便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实施负面清单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确立了相关制度,后期各地也或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政策措施。相关动向值得外商投资者关注。
时 间 | 2019年10月25日(周五) 9:00~12:00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联络事务所 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紀尾井町3-19 紀尾井町大厦402号室)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时 间 | 2019年10月21日(周一) 9:00~12:00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孙・山本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时 间 | 2019年10月11日(周五) 14:00~17:00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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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8月26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自贸试验区阵容再次扩大。
1.中国迎来对外开放新格局
此次自贸试验区以省为单位,试点落在城市中的片区,共有6个省、19个城市(片区)。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后,我国的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18个,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开放新格局。
2.自贸试验区可享有的政策红利
新设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引进人才便利化等多方面享有自主权,各个自贸区可享有的政策红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①投资便利化
各个自贸区均提出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允许外商投资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②贸易便利化
江苏方案提出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推进货物平均放行和结关时间体系化建设
广西方案提出与东盟国家“单一窗口”进行互联互通。
山东方案提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片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③引进人才便利化
山东方案提出建立国际会议、对外邀请、使节来访等审核审批直通车制度。
云南方案提出允许在中国高校毕业的优秀留学生在自贸试验区就业和创业,积极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
3.探索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
为了建立与日韩更加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山东自贸区提出各类高效创新的合作机制,具体包括:
①推进中日、中韩海关间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合作工作,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②构建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方面高效顺畅的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鲜活农产品贸易通关的绿色通道。
③探索与日资、韩资认证企业实行原产地证“多批一签”,提升原产地证的使用效率。
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在借鉴现有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各有特色的改革试点任务。未来有投资规划的日系企业可参照方案内容选择合适的自贸试验区进行投资。相信这6个自贸试验区未来将会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
続きを読む →基于使用的方便、快捷、高效,支付宝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日系企业和在中国生活的日本人使用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从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到企业间的商业往来,都能看到支付宝的身影。在没有借条、欠条、发票、合同等书面债权凭证的情况下,支付宝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材料被法院认可。下面敝所将针对支付宝作为证据使用时,应留意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1、法院立案后可由律师申请调取支付宝证据
若支付宝转账引发经济纠纷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由律师协助申请调查令,实地前往支付宝公司调取支付宝转账相关证据材料。目前该项调查仅可由律师携带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律师证等材料,前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支付宝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尚不支持远程调查。
2、使用前应确认对方身份
通常情况下,支付宝账号是通过手机号或邮箱注册的,而且支付宝账号的名称会用昵称或化名代替。因此,在转账前应先确认该支付宝账号的使用人身份、该支付宝账号是否经过实名认证,确认支付宝使用人是收款方后再实施转账。
3、运用聊天记录完善资金往来原由
支付宝聊天记录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受转账时各方面条件的影响,无法形成书面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可以在支付宝聊天记录中确认对方的身份、债权债务关系等。并且,注意保存对话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包括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发红包的内容。
4、注意备注款项使用用途
使用支付宝转账时,无论是转到支付宝账号还是转到银行卡,均有备注一栏可以填写,字数20字内。备注一定要写,并且,应写明款项的用途。虽然不能仅凭“款项使用用途”的描述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但是,“款项用途”的描述在与其他证据向结合后,可以更有力的证明法律关系的存在,进而更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
5、及时打印电子回单
目前,使用支付宝转账后,对于部分交易、转账业务等留存有电子记录,可自助登陆“服务大厅”打印电子回单,留存支付凭证。
以上是敝所律师根据实务经验总结的使用支付宝证据时应留意的事项,随着支付宝的推广普及,越来越多的日系企业和驻在员开始慢慢接受并逐渐使用支付宝,建议大家在享受支付宝带来的快捷、便利、高效的同时,注意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続きを読む →Q:我公司是一家日资生产型企业,公司《就业规则》规定每天有1小时午休时间。一般,午休时间员工会统一到公司食堂就餐后回车间休息,也有自己带饭或在食堂取餐后在车间内就餐的情况。请问午休时间是否包含在工作时间内?
A:一般不包含,《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是否包含午休时间,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规定。实务中,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以及员工能否自由支配等进行综合判断。例如,虽规定有午休时间,但员工仍需监控生产设备、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话,因员工无法自由支配该时间内的活动,所以该时间将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因此,为了避免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混同,建议日资企业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
(1)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注明“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内”;
(2)公司规章制度、生产操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休息时间禁止进入工作区域处理工作事务,如需在休息时间工作的,应提前提交书面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公司内设置休息区、引导员工休息
(1)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公司内部设置休息区,引导员工在休息区或公司外部休息;
(2)根据工作性质,灵活安排休息方式。例如,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关闭电脑、暂停生产设备、离开工作区域等方式。在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也要注意避免生产事故、工伤的发生。
在此,主要为大家简单介绍日本人在华免除缴纳社保的相关内容。
●2019年8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中国-日本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
→主要内容:
1、免除缴纳的险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此以外,日本在华人员应依法参加中国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
2、免除缴纳的人员范围
(1)派遣人员;
(2)航海船舶上的雇员;
(3)航空器上的雇员;
(4)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公务员;
(5)例外人员;
(6)派遣人员、公务员、例外人员的随行配偶和子女。
3、关于派遣人员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
派遣人员首次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5年。如派遣期限超过5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等机构同意,可予以延长。
4、关于免除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办法
(1)日本在华人员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由日本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核准信息后,可免除其规定期限的相关社会保险缴费义务;
(2)凡不能提交《参保证明》的日本在华人员,中国各地社会保险机构将督促其依法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
→留意点: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五项社会保险中所占缴费比例最高,《协定》的生效将大大减轻上述免除缴纳的人员及所在单位的缴费负担。日系企业及日籍驻在员可以对照《协定》内容判断员工或自身是否属于免缴范围,如属于免缴范围,可着手办理免缴手续。
今年9月份正值《协定》正式实施的起步阶段,办理的流程可能还不成熟、不统一。建议大家在办理的过程中积极与经办部门进行沟通和说明。如果需要敝所协助,请与敝所联络。
●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主要内容:
1、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等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永久居留便利。
2、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
→留意点:
建议符合政策的外国人可以结合企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办理有效期更长的居留许可或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这样可以即可以节省多次办理居留许可的时间,同时也减少了办理时无法出境的不便。
●2019年7月17日,商务部印发《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保障了市场主体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主要内容:
1、认定惩戒名单的依据: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方面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司法裁判;其他根据规定可作为认定依据的信息。
2、惩戒名单信息包括: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列入名单的事由,包括认定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单位、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法律文书等;相关主体受到联合惩戒、信用修复、退出名单的相关情况。
→留意点:
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营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企业如存在违法失信行为将可能受到更多不良影响或限制。如,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限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影响股票发行和并购重组等等。因此,为了避免给企业的信用带来不良记录,进而产生更加严重的后果,企业经营需更加注重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