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2021年10月8日(周五) 14:00~17:00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联系方式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联系人:熊 TEL:010-6530-7711 FAX:010-6530-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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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26日发布《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910元、1730元、1550元调整为2100元、1900元、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之前的19.1元、17.3元、15.5元调整为21元、19元、17元。
请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尽量避免出现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情况出现。
山东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见下方表格。
县(市、区) |
月最低工资标准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
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蓬莱区、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
2100元 |
21元 |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 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邹平市、博兴县 |
1900元 |
19元 |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 |
1700元 |
17元 |
在华企业是否可以像在日本的企业一样,选择“休眠”,保留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呢?这个问题,目前有很多日本总社及现地法人向敝所询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申报年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
特别在新冠疫情期间,不少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不得不关门歇业。但也有部分现地企业,包括外资企业,想继续经营,不愿意放弃中国的客户、品牌和市场,但是却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或者企业因未申报年报,导致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列为市场监管“黑名单”的现象很多。
为了改善疫情下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渡过暂时性的困难,同时为了控制“僵尸”企业借助“休眠”逃避责任,8月24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企业的“歇业”休眠制度进行了新规定。《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本次敝所对《条例》的“歇业”制度简单介绍如下,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 中国的“歇业”制度及限制条件
中国的“歇业”制度就是“休眠”制度,但它与日本的“休眠”制度存在一定的不同。《条例》对企业申请“歇业”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及程序。具体如下:
1.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歇业”?
目前来说,只有因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才可以申请“歇业”。
2.“歇业”的限制条件和前提是须解决劳务问题
在中国,企业要想申请休眠,首先,需要与员工协商,处理好劳务问题,比如劳动合同是否中止或解除,工资是否发放、社保费用是否缴纳等。其次,企业还需向当地登记机进行报告歇业期间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办理备案手续。
3.“歇业”期限最长为3年
目前《条例》规定“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于后续是否延长“歇业”期限,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后续有待继续完善。
4.“歇业”期间仍需履行税务申报和税款缴纳
即使企业在登记机关申请了“歇业”,在“歇业”期间还是需要像原来一样,每月或每季度进行纳税申报,如果有自有的土地、房产,还是需要正常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上,企业“歇业”时,还是会被政府部门的大数据进行监管和追踪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忘记按时纳税申报的话,选择“歇业”可能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5、正确与政府部门进行正面交涉是必须程序
受疫情影响,在华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存在经营管理、税务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企业又没有及时处理,存在被政府部门处罚等潜在风险,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可能选择“歇业”,但在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手续时可能会或多或少的被政府部门指出存在问题,而无法办理“歇业”,此时,企业正确的与政府部门进行正面交涉、说明,得到政府部门的理解,是十分重要的。
与政府部门交涉分为两大步,第一是办理“歇业”前,通过正确合理的方法、交涉技巧与政府部门交涉,与政府部门协商一致,争取一两次尽快办理完“歇业”手续。第二是在歇业后,在歇业过程中可能发生潜在的受到税务、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在歇业过程中可能政府部门还有一些询问或联络,企业需要正面对应政府部门提出的问题,这样确保后续企业可以继续恢复营业,或者为将来的简易注销、企业关闭奠定基础。
◆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条例》虽然对企业“歇业”制度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企业申请“歇业”前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债权人或债务人,“歇业”后企业还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或责任并没有进行规定,后续有待相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予以规制,各日系企业可以重点关注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动态。
另外,从政府部门利用大数据对企业进行监管来看,各日系企业如果在经营管理上没有周全考虑的话,选择“歇业”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困惑或者不利影响,这个时候是需要考虑简易注销等方式。《条例》对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因篇幅原因,敝所在此不再赘述,后续敝所再与各企业进行详细交流、沟通。
続きを読む →A:8月7日,中国電子商取引大手阿里巴巴一女员工自称被领导在与商家的饭局中灌酒,并被商家和领导猥亵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公众舆论质疑阿里巴巴内部管理制度缺失以及企业文化侵害女性,阿里巴巴接连被中纪委、人民日报点名批评;随后阿里巴巴两名高管引咎辞职,涉事男员工被辞退,并被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采取了强制措施。
很多驻在员担心如果现地企业员工发生类似的案件被媒体报道将影响日本总社的声誉、形象,如何防范性骚扰案件风险成为现地企业及日本总社近期关心的问题。
◆ 企业预防、制止性骚扰途经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的规定,企业有义务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一般来说,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预防、制止性骚扰:
(1)事前,可在《就业规则》添加性骚扰的预防、惩戒条款;设立员工投诉性骚扰的渠道,比如在中立的第三方如律师事务所设立举报热线,客观地记录并向公司反馈员工的投诉;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向员工讲解关于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2)事中,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是否存在性骚扰展开客观、中立地调查。包括收集性骚扰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保留聊天记录、图片等,与侵权行为人谈话,确认性骚扰的动机、时间、地点、过程等。
(3)事后,公司应及时依据就业规则对实施性骚扰的员工进行惩戒处分,但需要注意
避免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对日企的建议
企业有义务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对职工的性骚扰。如果由于企业的不作为导致性骚扰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员工可能向企业主张赔偿损失。反之,企业可以抗辩已经履行法律义务,从而避免或减少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此外,与性骚扰案件一样,商业贿赂及职务侵占等不合规行为也会对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弊所每年定期对现地企业的中国籍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实施反职务侵占、反商业贿赂、反性骚扰等公司治理、合规培训研修活动。如有需要,请不要客气,可随时联系弊所。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新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已经施行。这是自1998年修改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新增了“土地征收”的内容并进行了细节性规定。实务中土地征收和企业搬迁紧密相关,本文根据新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实务判例,对企业搬迁中的留意点做以下简要介绍。
◆实务中的留意点
1.预公告发布前的准备
新实施条例增加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内容,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这意味着企业看到预公告时政府搬迁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如果此时开始准备搬迁的各项工作,时间会相对紧张。因此平时注意所在片区的规划和政策动向就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多跟专业律师对政府信息进行沟通了解,争取在第一时间了解搬迁信息及政策、规划,必要时委托律师尽早调查,帮助企业做好适当调整和应对。
2.签订补偿安置方案前的准备
新实施条例还增加了组织听证的内容。如果对补偿方式、标准、安置等有异议,可以跟相关部门交涉,要求组织听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在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为安置补偿工作的最终标准,因此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也是极其重要。
3.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时,自持还是租赁的留意点有所不同
地方政府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会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是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建议留意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搬迁时间、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如果是拟征收土地的使用人,建议留意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约定,同时留意补偿协议中和租赁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对日企的建议
土地征收和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工作比较多,既有与政府部门就搬迁政策和优惠措施的积极交涉和沟通,还有与员工就工作地点变化、通勤时间变长等进行的沟通和处理。如果是自建新厂房,还需要寻找合适的施工企业,以保证按期顺利完成厂房建设等。前述情况稍有不慎,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争议等,建议现地企业与专业律师提前沟通,通过律师积极主动的与政府、各相关方进行沟通交流,尽量做好各种应对,避免因搬迁引发的纠纷。
続きを読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颁布的城建税法和相关公告实施后,对外付汇不需要再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三项附加税费”。法规依据如下:
◆ 法律依据
1、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税费税额,不征收城建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明确,对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税费税额,不征收城建税。
2、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税费税额,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即计税依据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 对日企的建议
2021年9月1日起,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由境内单位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消费税额不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三项附加税费”。境内企业在办理对外付汇和代扣代缴税款时,也应注意这一税收政策变化。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官网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公开了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告知企业或个人可通过官方网站、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提交自己的意见。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反映自己对新法规的意见呢?
◆ 企业非常有必要提出自己对法律草案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中国立法数量不断增加,立法速度不断加快,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意识也在不断加强。法律一旦制定实施,就具有强制约束力。尤其是与企业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它们更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企业参与法律法规的的制定,在法律法规正式出台之前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是十分有必要的。
据敝所了解,有不少企业想向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自己的建议被政府或者司法机关采纳,但可能因为不了解沟通、反映的渠道或者方式,所以很少去反映自己的意见。因此,本次敝所简要介绍几个相关渠道,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 企业对法律法规反馈意见的渠道或方式
1、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馈意见的渠道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
2、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反馈意见的渠道
(1)企业可以登录“中国人大网”官网网站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栏目,查看正在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并在线提交或者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比如,大家可以在11月19日之前通过上述方式提交自己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建议或意见。
(2)除上述方式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全国人大”的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微博等了解实时的法规信息、反馈自己的意见。
除了上述渠道和方式之外,各日系企业也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政府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各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在其“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或者“公众留言”等栏目查看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或法规草案,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的渠道或方式积极反馈、提交自己的建议或意见。
◆ 给日系企业的建议
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其内容及规定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华日系企业有必要在法律制定阶段就参与进来,尽量提供自己的建议或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议各日系企业积极参与。如有重大法规消息或信息,敝所也会及时与大家分享、交流。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本司法解释”),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城市管理、公共交通,小到公司考勤、小区门禁、手机登陆解锁。该技术在给国家、企业、自然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了一些困扰。比如,有些商铺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其人脸信息,分析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等,进而采取不同营销策略。
本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现实情况,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了相关规定,敝所对本司法解释要点简要介绍如下。
◆ 司法解释要点
1.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具体情形的认定
本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了8种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情形。比如,信息处理者未明示告知自然人人脸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2.自然人维权的律师费也可请求赔偿
本司法解释第八条界定了自然人财产损失的范围。自然人为维权进行的调查、取证、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均可向侵权人索赔。
3.小区物业不能强制采集业主人脸信息
本司法解释第十条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特殊行业进行规制。物业强制业主进行人脸信息录入,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进出小区的,业主可以要求采取其他方式进出小区,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物业请求赔偿。
◆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司法解释与《民法典》、2021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共同构成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
日系企业的留意点,企业在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勤或处理业务时,注意履行事前征得员工同意等合法合规程序,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必要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否则会被要求承担赔偿或侵权责任。
作为在中国现地的日本驻在员出向者或者日本的商家店铺,在进出居住的社区、使用手机APP或者店铺管理等方方面面都和人脸识别有关系。在这个时候,如何保证自己的信息安全也是一个需要大家留意的事情呀。
続きを読む →
时 间 | 2021年9月24日(周五) 14:00~17:00 |
地 点 | 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青岛市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1709) |
申请方式 | xionglin@aaalawfirm.com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大地(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熊 TEL:0532-8667-8011 FAX:0532-8667-9009 |
时 间 | 2021年9月17日(周五) 14:00~17:00 |
地 点 | 大地律师事务所日本部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9号华贸中心15号楼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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