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2010年关税调整情况答记者问

问:2010年我国关税调整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调整后,我国关税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2010年关税调整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完善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的关税宏观调控措施和手段,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的进口关税。由于降税涉及商品少、税率降幅小,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10年的关税总水平与2009年相同,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经过此次降税,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问:经过此次关税调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请介绍一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降税承诺履行情况?

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认真履行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维护了国家信誉,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自2002年起逐年调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调整至目前的9.8%,农产品平均税率由18.8%调整至目前的15.2%,工业品平均税率由14.7%调整至目前的8.9%。其中,2002年大幅调低了53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2001年的15.3%降低至12%,是入世后降税涉及商品最多、降税幅度最大的一年;2005年降税涉及900多种商品,关税总水平由2004年的10.4%降低至9.9%,是我国履行义务的最后一次大范围降税;此后的几次降税涉及商品范围有限,对关税总水平的影响均不大。2006年7月1日,我国降低了小轿车等42个汽车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最终完成了汽车及其零部件的降税义务,我国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税率分别由入世前的70-80%和18-65%降至25%和10%。2010年降低鲜草莓等6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主动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大战略举措。入世以来,我国货物贸易进口总额由2001年的2436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1331亿美元,增长3.65倍,年均增长率为24.6%。我国进口总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例由2001年的3.8%上升至2008年的6.9%,居世界第三位。今后将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关税对经济的调控作用,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内需和外需有效互补,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问:此次关税调整在保持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关税调控手段,继续发挥关税调控杠杆作用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基础尚不稳固,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特别是对外贸易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2010年关税调整在完善调控措施手段,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关税的调控杠杆作用,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对钾肥、动物饲料、棉花采摘机、土豆、甜菜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为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继续对尿素、磷酸铵等化肥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征收特别出口关税。

二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对电极浆料、初级形状的聚碳酸酯、照相手机用闪光灯组件等部分国内产能不足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电子、化工、信息技术产品原料,光通信用微光组件、切纸机用弧形辊、机组式窄幅柔性版印刷机、小轿车车身冲压件模具、污泥涡轮干燥机、大马力发动机等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三是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煤炭、锂辉石矿、溴、碲等能源资源类产品,植物酸性油等基础性原材料,槽式太阳能抛物面反射镜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原油、木浆、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资源性、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

四是根据国内外供需状况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对磷酸、成品油、邻二氯苯、硝基甲苯、取向性硅电钢宽板、不锈钢制无缝锅炉管、船舶用传动轴、热敏打印头、接触式图像传感器、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不再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最惠国税率,适当提高了燃料油、升华硫磺、硫酸、自动络筒机、覆铜板用铜箔等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同时,降低了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出口暂定税率。

问:2010年我国将对哪些国家实施协定税率?具体情况如何?

答:充分发挥关税在促进多边、双边经贸合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方面的作用,对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尤为重要。2010年,我国将根据以往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对部分国家原产的商品实施比最惠国税率更加优惠的协定税率,对部分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商品实施特惠税率,以促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我国实施的协定税率产品范围更广、优惠幅度更大。一是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商品实施《亚太贸易协定》协定税率,包括1767个税目,这些税目的平均税率为8.9%,相对于最惠国税率,平均优惠幅度为23.3%;二是对原产于智利的商品实施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包括7029个税目,平均税率为1.3%,平均优惠幅度为87.7%;三是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商品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包括6240个税目,平均税率为5.3%,平均优惠幅度为43%;四是对原产于新西兰的商品实施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包括7040个税目,平均税率为4.0%,平均优惠幅度为61.6%;五是对原产于新加坡的商品实施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税率,包括2753个税目,税率均为零,平均优惠幅度为100%。特别是,自2010年起,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将实施第四批正常商品降税,双方90%以上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降税后,我国对东盟各国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税目数在6800个左右,总体平均税率为0.1%,平均优惠幅度为99%。同时,上述国家也将根据相关协定,在2010年对我国商品实施相应的协定税率。2010年,我国将继续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分别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地区且已制定原产地优惠标准的1587个和1209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

此外,2010年我国将继续对老挝、埃塞俄比亚等41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其中绝大多数商品实施零税率,并且税目范围涵盖了我国自上述国家进口的绝大多数商品。

问:2010年我国进出口税则在商品列目方面有何变化?

答: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加强进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2010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了调整,增列了硫酸羟胺、重组人胰岛素、食品级冰乙酸、速凝永磁片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0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09年的7868个增至7923个。

(来源:中国网)

続きを読む →

打压楼市,序幕已拉开

国际金融报报道 针对一线城市的高房价问题,中央政府的措辞已经从“抑制”转变为“遏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审计署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通知》还规定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随着《通知》的出台,次日沪深股市地产板块大幅跳水,以7.38%的下跌幅度名列当日市场指数跌幅榜首,沪深两市108只房地产股全军覆灭。

或许这只是个开始。有观点预计,中央决策层还将不断推动税收、信贷等政策相互配合。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言论称,证监会已经暂缓上市地产企业的融资审核工作。另据媒体报道,银监会近日已要求各大商业银行对当前面临的六大风险进行全面自查,房地产行业信贷风险赫然在列。一位未具名的银行业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国家这次明确表态要调整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那么银行自然会收缩房地产信贷。同时,首付比率也会相应提高。”

(来源:人民网)

続きを読む →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该咋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对此作了详细解读。

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

这位负责人说,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年金投资收益三部分组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际缴付(包括单位、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外,其他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及超标准的基本保险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对其征税在个人所得税政策上是明确的。但因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年金运作复杂,各地区、各企业差异较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常有反映。这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关规定。

通知重申了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的政策规定,即个人缴费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与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分开,单独视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计算应缴税款。

举例来说,假设某企业职工年金账户中每月个人缴费100元、企业缴费400元,其100元的个人缴费不得在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薪的缴费;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400元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直接以4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通知规定,企业缴费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在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由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依法扣缴税款。对个人取得企业年金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税收政策体现了鼓励支持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较晚,目前还属于初步建立阶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3.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职工1038万人,所覆盖职工仅占参加全国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6%左右。

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为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因此,在研究起草通知的过程中,坚持了既考虑调节收入分配,又要体现对企业年金发展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的原则。

比如,规定的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的方法,就很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对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依法予以征税,可以有效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将企业缴费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又降低了企业缴费的适用税率,实际上也是一种较为优惠的计算方法,目的是鼓励和扶持企业年金的发展。另外,将企业缴费区别于正常工资、薪金单独计税,也便于为中途退出年金计划的职工办理退税。

为何采取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有的国家是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税。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从国际上看,在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环节上,既有在企业缴费环节征收、在领取环节免税的国家,也有在缴费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征收的国家,征收环节不是统一的,每个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的选择,都是与本国的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实际征管能力相适应的,取决于各国的实际。

我国之所以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据了解,对企业年金在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多年实行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国家,其对个人的退休金是征税的,税务机关不仅具有完备的个人收入信息和健全的征管机制,而且具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税制,且对退休工资或退休金予以免税,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

(来源:人民日报)

続きを読む →

北京首起反垄断诉讼案宣判 界定“相关市场”概念

12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原告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人人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垄断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后北京法院作出判决的第一起案件。本案的裁判不仅给出了“相关市场”和“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方法,而且对如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了有益探索,因而有着深远的意义。

原告唐山人人公司诉称,由于其降低了对百度搜索竞价排名的投入,被告即对全民医药网(www.qmyyw.com)在自然排名结果中进行了全面屏蔽,从而导致了全民医药网访问量的大幅度降低。而被告这种利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原告的网站进行屏蔽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原告进行竞价排名交易的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6000元,解除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并恢复全面收录。

被告百度公司辩称,被告确实对原告所拥有的全民医药网采取了减少收录的措施,实施该措施的原因是原告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自动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但是,该项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原告所称的竞价排名的投入毫无关系,亦不会影响原告竞价排名的结果。其次,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被告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免费的,故与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不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称的相关市场。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原则上应当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市场份额、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和原材料市场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当然,在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能够予以准确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但当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原告选择适用上述推定条款来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就其对被告市场份额的计算或者证明方式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本案中的相关市场是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原告仅提交了两篇有关被告市场地位的新闻报道,未提供具体的计算方式、方法及有关基础性数据的证据能够使本院确信该市场份额的确定源于科学、客观的分析,因此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占据了支配地位。

其次,《反垄断法》并不禁止企业通过自身的发展形成规模经济,从而占据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禁止的是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所实施的,能够影响市场结构,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和措施。如果经营者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正当理由,也没有产生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后果,即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为。本案中,被告虽然对全民医药网的自然排名结果实施了减少收录数量的技术措施,但其行为是对全民医药网存在“垃圾外链”行为进行的处罚。被告在其网站的相关页面上向社会公众公布了百度搜索引擎的算法规则及针对作弊行为的处罚方式,原告完全有途径了解百度搜索反对网站设置“垃圾外链”的行为,并会对这种行为实施处罚。而且,其处罚措施针对的是所有设置了“垃圾外链”的被搜索网站而非单独指向全民医药网。庭审过程中,原告也承认其经营的全民医药网确实存在“垃圾外链”。上述反作弊机制的实施是为了使搜索结果更为真实和可靠,从而保证广大搜索引擎用户的利益,同时,现有证据亦无法证明被告采取的上述措施对原告而言存在歧视性或者胁迫性,故被告基于全民医药网存在大量“垃圾外链”的事实而对其实施了减少自然排名部分收录数量的技术措施是正当的,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综上,原告既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在“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占据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我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项及第五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宣判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佟姝接受了记者采访,并针对“相关市场”概念、为何没有认定百度具有中国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对于记者提出的“相关市场”概念问题,佟姝法官回答到,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中一个非常重要和基础性的概念,在对任何垄断行为进行讨论之前,都要首先定义“相关市场”。这里的“相关市场”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包含形形色色各类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不是同一个概念,“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某种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范围,在这一范围之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替代性,并存在着竞争关系。

对于判决中没有认定百度具有“中国搜索引擎市场”支配地位的原因,佟姝法官解释,本案中原告对被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负有举证责任,而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来看,我们认为不具有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明力,所以,我们对百度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基础是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此外,公众所提到的“使用率高”、“知名度高”等等概念与《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不是一个概念,后者一般要通过严密的经济分析的过程才能够予以确定。

佟姝法官还就此案与其他正在审理的反垄断案件相比,所具有的特殊之处进行了说明。她表示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承办法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面临法律与技术的双重挑战,在对《反垄断法》中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的同时,我们还要对案件当中所涉及的与互联网技术有关的,比如搜索引擎的工作机制问题、反作弊措施的实施等问题进行分析,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的密切结合是本案中的亮点,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们的审理难度。

(来源:中国法院网)

続きを読む →

青岛市2009年劳动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99%

劳动仲裁机构在化解劳动纠纷,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增长,今年1~11月,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3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其中,市劳动仲裁院受理27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审理结案1218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9%;其中裁决5092件,调解3666件,撤诉2852件,调撤率达到56.1%。市劳动仲裁院审理结案280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2%,其中裁决1072件,调解649件,撤诉946件,调撤率达到59.8%,比全市平均调解结案率高3.7个百分点。

“受‘两法一条例’实施等因素影响,去年全市案件呈现‘井喷’态势之后,今年案件仍在高位持续增长。虽然增长比例不大,但是仍在高基数上增长。”据市劳动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案件激增、审限缩短、人员不足的办案压力,市劳动仲裁院优化办案流程,制定出台了《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按照法律规定的审限,从仲裁员、庭长到院领导、局领导,实行环环定时,责任到人,确保案件按期审结。对于当事人人数较少、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先行调解,快速处理劳动争议。增加庭审场所,加大排庭密度,推行速裁速审制度,实施“快立、快审、快结、快送达”。“今年,我们在原来每个庭只有一个开庭场所的基础上,每个庭增加一个庭审场所,并实行仲裁庭半天开二次庭。”

与此同时,对整体拖欠工资等集体争议,开通“绿色通道”,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集体争议,及时化解纠纷,并制定了《欠薪逃匿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欠薪逃匿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对年底前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结账回家过年,而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集中全院力量,快立、快审、快结。今年1~11月,全市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186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9%。其中,市仲裁院审结2808件,仲裁员人均办案量已达到230件左右,平均1个工作日审结一起案件。

(来源: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続きを読む →

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在北京宣布成立

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近日在北京宣布成立。该协会是中国外交部主管的全国一级非盈利社团组织,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中韩经济发展协会,中韩经济发展协会成立16年来,多次举办“中日韩经济交流国际促进大会”、“中韩合作大论坛”、“中韩企业家论坛暨项目推介会”等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论坛,加强了中韩企业家们的了解与互信,促进了合作与发展。更名后的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开展以日本和韩国为主的对外经贸文化活动。

据王泰平会长介绍,协会还成立了顾问委员会,聘请了原国家部委45位领导为高级顾问。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続きを読む →

酒后驾车将扣12分 交管新规明年4月1日起实施

交警在对一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测试(资料图片)。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专电(记者邹伟)公安部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改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进一步简化,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则进一步加大。>>详细

新规定具体有哪些新亮点,有哪些涉及群众的具体规定?

平等·让更多残疾人安全、合法驾车出行

积极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是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残疾人特别是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希望能进一步放宽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

据了解,2003年,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措施,“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圆了一些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梦想;2004年,进一步扩大了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车辆的范围,由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扩大为包括小型载货汽车在内的所有小型自动挡汽车,满足了更多残疾人驾驶自动挡载货汽车进行运营谋生的需求。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推进了道路无障碍化改造工作、完善步行道系统设置无障碍通行设施、设置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为更多的参加人分享现代交通的成果创造了可能和条件。

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既涉及满足残疾人驾驶汽车的需求问题,又涉及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问题,必须在准备充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随着汽车工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对下肢残疾人驾驶的汽车改装技术日益成熟,车辆加装相应辅助装置后,下肢残疾人可以安全操控制动、转向和加速等装置,为右下肢、双下肢残疾残疾人安全驾驶汽车提供了可能。公安部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的出台。2005年,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设立无障碍窗口和通道,实行优先办理,方便残疾人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2008年,《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操纵辅助装置》开始实施;2009年底,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制定,规定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

通过此次修订,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允许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在允许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同时,如何保障残疾人的出行安全尤为重要。新规定明确了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在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据了解,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意大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均允许残疾人驾驶机动车,通过近百年的探索和发展,这些国家在参加人驾驶资格认定、车辆改装、培训考试等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管理机构。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新规定实施后,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驾驶机动车,将对许多残疾人朋友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涉及的车辆改装技术相对比较复杂,需改装的部件较多,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上肢、聋人等残疾人驾驶汽车可行性的调研、论证,根据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

便捷·不让群众多次往返、长时等待

据统计,至2009年11月底,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超过9400万辆,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半壁江山,可以说,摩托车仍然是群众日常交通出行工具之一。近几年摩托车出行还呈现出新的特征,成为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方便在暂住地生活的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新部令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在申领程序上,新部令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进一步简化了申领程序,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能让百姓感到便捷的还有四个变化:

——针对群众反映驾驶人身体检查过于频繁的问题,新规定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该措施实施后,约6000万名驾驶人不必每年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人,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保留了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

——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提供法律救济保障。一些驾驶人因为生活、工作节奏快等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造成驾驶证被注销。其中,以大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人居多,这些驾驶人大多以驾驶汽车为职业,驾驶资格涉及到生计问题,而且大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不能初次申领,被注销后需要从小型汽车驾驶证逐级申请,对群众造成了较大影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类行为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严格·剑指酒驾、占应急车道等危险行为

近年来,酒后驾驶等因驾驶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危害。据介绍,此次修改中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据了解,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与此同时,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责任·驾驶人自主申报自觉履行义务

驾驶人的身体条件状况是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重要因素,因驾驶人身体状况不适应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很难及时掌握,只有建立驾驶人身体条件自主申报制度,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义务和责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驾驶人身体状况不适应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通过修改,明确规定,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报,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表示,将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加强与医疗机构、精神病院等单位的信息沟通,对发现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要求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对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继续驾车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将追究相关责任。

据悉,新规定还进一步细化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规定,对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参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先处理完毕;身体条件应符合驾驶许可条件;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应先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并参加考试合格。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改装、辅助装置产品质量认证、残疾人身体残疾评估、驾驶技能培训规范等工作。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新部令实施前的准备,以保证2010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来源:新华网)

続きを読む →

先补偿后拆迁有望写进新拆迁条例

16日上午,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金台饭店召开备受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研讨座谈会。应邀参加研讨会的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修改方案已形成草案初稿,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闭门会议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向一直等候在外的媒体做了简要的会议通报,其确认在《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之后,公众与学界诟病多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将肯定同时废除。《拆迁条例》修改草案不久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郜风涛同时透露,在今后出台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中,整个拆迁的思路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但由于强调目前这一草案尚未成熟,他并未透露这一变化的主要方向。

据介绍,昨天大家围绕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征收的程序、补偿的标准、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拆迁的形式和程序、在非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采用怎样的规范等6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新条例限定为“国有土地”

法制办农村城建资源环保司司长王振江在会前向记者透露,目前正在讨论的条例限定为“国有土地上”,这意味着目前大量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问题难以被新法规涵盖,如此前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唐福珍案,其盖房用地原本为集体用地。

半个月内提交修改建议

记者了解到,这次研讨会是国务院法制办就“拆迁条例”修改召开的第三次专家论证会,除了北大4名学者外,还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应松年教授、薛刚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王轶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梁慧星教授。“这也是一个正常的立法程序。”据参会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透露,国家院法制办已提议,与会的专家在半个月内将各自的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国务院,以便进一步改进。

对话专家
“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最棘手
北大王锡锌教授昨接受记者采访

叫板《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又应邀走进国务院研讨条例修改,走出国务院法制办研讨会现场后,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北大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坦言,国务院的积极回应“很令人鼓舞”,同时他也表示条例草案进行了很大调整。

据透露,条例草案内容与北大五学者此前的建议书内容精神基本一致,并且去掉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有关人士认为这是草案体现的进步之一。

阻力来自地方政府利益博弈

记:拆迁条例2007年就开始进行修改,为何到现在还处于一种看似“停滞”的状态?

王:一方面拆迁条例修改事关重大,涉及到的利益也很重大,如果匆忙出台,可能形式上很好看,但实际上解决不了问题。另一方面,遇到的阻力也很大,尤其是来自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因为修改拆迁条例直接牵涉到地方土地财政的利益,而且,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中将许多市政项目交付商业开发,也这是地方政府阻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草案修改很大“令人鼓舞”

记:今天上午看到了成文草样,您觉得满意吗?

王:草案比原来有了很大的修改,对于之前上书中建议修改的包括赔偿问题、拆迁主体的界定以及授权问题等内容,在新修订的草案中都得到了体现,这是很令人鼓舞的。

公共利益界定最棘手

记:觉得草案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应该进一步修改?

王:具体内容现在还不能透露。不过可以举个例子。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是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草案中已经尝试对政府关于公共利益的征收进行了界定,也采用了大量描述,但仍然过于模糊。比如草案规定“危旧房改造”属于公共利益,但是什么样的房子算是旧房子?住了两三年的房子也可以称为旧房子。这里面就给了地方政府钻空子的空间,比如将危旧房改造与地产开发结合起来。

建言披露

“先给补偿再拆迁”应写进法律

斩断政府与开发商利益链才能阻止暴力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为什么挡不住暴力拆迁?政府在拆迁中应当扮演什么角色?看看北大的法学教授怎么说。

应该先补偿再拆迁

不管你同不同意,推土机先开到你家门口,这是现实中让被拆迁人最难以接受的一幕。王锡锌教授说,遇到这种情况“我可能会和其他的任何一个普通公民一样,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北大几位教授一致指出: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的拆迁,必须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的补偿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的拆迁。而商业性开发,也必须由开发商与屋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如果谈不拢,屋主完全可以拒绝让出房屋。只有这样的条款写入法律,才能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政府不能帮开发商拆迁

几位学者最关注的还有,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政府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就是为了国防、交通、公立医院、学校等等这样一些事业才可以进行土地征收。但是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虑,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忽视对财产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几位学者认为,修改条例时一定要将这一点明确清楚,将政府拆迁与商业拆迁彻底划清界限,斩断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链。在公共利益的界定上下功夫,明确一些具体的属于公共利益的事项、判定标准、公共讨论和决定的程序机制,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彻底分开后,可以将利益关系明确化,这样在商业拆迁过程当中,政府才可以真正地作为一个中间裁判的角色对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评判,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的制度,政府和发展商是搅在一块的。这样一种改变,肯定至少能够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

专家观点

对单位、个人房屋进行拆迁,必须先依法对房屋进行征收,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取得被拆迁人的同意、给予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房屋的拆迁;

必须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彻底分开,也就是说,政府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有权征收公民的房屋,并给予补偿;

原则上补偿的标准应该确定在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民的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需要明确的是,被征收人与政府之间就征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及征收的补偿是否合理产生争议后,应该由哪个权威机构居间裁判较为合适;

必须由开发商与房主先进行谈判,在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拆迁,否则有权拒绝让出房屋,只有这个条款写入法律才能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涉及内容
拆迁条例修改所涉五大方面

1 对公民房屋的征收决定、拆迁条件及其程序

2 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

3 关于补偿的标准

4 关于争议解决的机制

5 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的问题

延伸阅读
5教授上书全国人大
缘起强拆事件频发

被称为“北大5学者”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教授日前因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而成为新闻人物。

王锡锌教授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建议与媒体报道的接二连三的暴力拆迁事件,尤其是发生在成都金牛区的惨烈事件有直接关系。宪法第13条当时作了修改,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在我国许多政府的征收行为中,这一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拆迁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国家无论如何必须要通过一种机制来保证政府不能纯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单方面的牺牲个体利益。

(来源:新华网)

続きを読む →

信用卡“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打击信用卡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明确信用卡“恶意透支”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说,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孙谦解释说,“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司法解释中对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情形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金额方面,“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10万元至1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100万元,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来源:上海证券报)

続きを読む →

分享发展 合作共赢-夏耕率青岛代表团访问日韩侧记

日本和韩国,青岛一衣带水、隔海相望的近邻,分别是青岛第三大、第一大外资来源国。

青岛,日韩在东北亚投资兴业的热土,是韩企在中国最大的聚集区、日企在我国北方的投资要地。

在瑞雪纷飞的季节,11月30日至12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率青岛代表团先后成功访问了日本、韩国,参加了山东省区域发展战略说明会,先后举行了两场青岛城市发展战略说明会,并考察企业、走访商会,访问了青岛部分友城。

10天,签约了总投资35.77亿美元的59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

10天,青岛城市发展战略的推介在日韩刮起了强劲的”青岛风”。

10天,拜会老朋友、结识新朋友,增强了日韩大企业来青发展的信心。

10天,了解了日韩最新产业发展方向,为今后提高引资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

代表团短短的 10天出访,增进了青岛与日韩的友谊、加强了沟通、密切了联系,揭开了青岛与日韩两地深化交流、扩大合作的新篇章。

青岛城市发展战略引起了日韩各界的极大关注,增强了日韩企业到青投资发展的信心

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4万亿的投资计划、”保八”的增长速度等优异表现令世界瞩目。而跻身中国大陆”十强方阵”的青岛,与日韩同处环黄海圈,对日韩企业来说,具有显著区位优势和较大影响力、较强认可度。

“对青岛代表团的来访,可以说是期盼已久。”韩国企业厅厅长洪锡禹说,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与国之间特别是地缘相近的国家、地区间加强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况且青岛是对韩国投资兴业吸引力最强的城市。

2日和7日,青岛分别在东京、首尔这两座大企业云集的城市举行了青岛城市发展战略说明会。来自日韩各大商会、知名大企业、工商界知名人士等700多人参加了两场说明会。

夏耕在简洁明要、重点突出的致辞中,介绍了青岛与日韩开展往来的优势条件,表达了深化企业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加强相互信任、推进两国友好的愿望。

说明会使日韩各界进一步了解了青岛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投资环境、重点发展区域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为日韩企业投资青岛传递了明确信息。

“通过对青岛城市发展战略的了解,我们对青岛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今后将根据青岛的产业发展定位,结合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对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内实现合作。”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会长冈素之表达了与青岛加强合作的强烈愿望。

在日韩举行的说明会上,青岛共签约了59个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达到35.77亿美元。其中,总投资过亿美元项目8个。这批项目的签约,为青岛明年乃至今后利用日韩外资打下坚实基础。中国驻韩国大使程永华表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大陆城市能在日韩取得这样的业绩很不容易。

而在东京举行的说明会刚结束不久,就有七八家企业主动联系市政协副主席、高新区管委主任刘伟,要求拜会高新区,并确定了近期来青考察的意向。

回青后,打进市外经贸局的电话也是一拨接一拨,一大批日韩企业表示要来青岛实地考察、洽谈项目。

“城市发展战略说明会的举行,其意义不仅在于我们谈成了多少个项目,更重要的是对青岛城市知名度的推介,真正在日韩掀起了一股 ‘青岛热’。”市外经贸局局长孙恒勤介绍,代表团此次出访日韩,不是过去简单的项目招商,而是对整个城市发展战略的推介,更多地向日韩各界清晰传递青岛在新一轮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发展方向的信息。

空前的”青岛热”在当地媒体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访问期间,日韩主流媒体日经新闻、朝鲜日报、东亚日报、韩国经济新闻、韩国国家电视台KBS等在醒目位置进行了专题报道,极大地提高了青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拜会老朋友、结识新朋友,增进友谊,深化交流,扩大了青岛与日韩各界多领域的合作

举办说明会、开展合作洽谈、参观知名企业、拜会商事机构、访问友好城市……在日韩期间,代表团不顾舟车劳顿,日夜穿行在各大城市之间,体现了快节奏和高效率。

出访期间,夏耕率代表团实地考察了日本佳能、东丽、川崎重工、东芝、松下电器,韩国GS-加德士、LG电子、三星电子、新都理光、现代汽车、现代重工等一批世界级大公司,先后会见了25位在日韩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家和机构负责人,就扩大交流、深化合作达成多项共识。

在考察走访中,夏耕在介绍青岛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与日韩企业、机构就深化交流合作进行务实性洽谈,并重点阐述了青岛在”转方式、调结构”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集群发展现代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等内容,向日韩各界发出了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低碳经济和生态环保等领域携手合作的邀请,得到日韩各界的广泛认同。

“中国是牵引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国家,我们非常重视与青岛的交流合作。”面对代表团的来访,川崎重工株式会社会长大桥忠晴表示,川崎重工与南车在青岛合作项目的快速发展,坚定了他们投资中国的信心,将派专人与青岛加强交流,深化双方合作领域。 /p>

日本著名零售企业永旺株式会社冈田元也会长以 “惊讶”来表述对青岛发展成就的称赞。他说,随着青岛新一轮发展战略的实施,青岛发展活力将增大,永旺将把销售网点不断向农村扩展,抢占先机,实现互利双赢。

考察走访中,夏耕还听取了企业、商会对青岛各级政府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在青发展。诚恳的态度、务实的做法给日韩各界留下深刻印象。

日清制粉集团本社名誉会长正田修说:”合作伙伴的选择是事业成功最重要的因素,而地方政府的政务环境是选择伙伴的最重要内容,我们希望加强与青岛的交流合作。 ”

招商引”智”在代表团日韩之行中也是亮点频出。为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渠道,访问期间,夏耕为在日韩政经界声名显赫、德高望重的6位高层友好人士颁发了市政府经济顾问聘书,并为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87家日韩企业和7位日韩企业家颁发了感谢牌。他们表示将继续为青岛发展建言献策、贡献才智。

近年来,随着青岛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目前青岛已与世界50多个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成为服务我国外交大局和国际交往的重要渠道。出访期间,夏耕率团先后访问了青岛友好城市韩国仁川市、蔚山市、釜山市,与三个市的市长进行了工作会谈,就发展友好城市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并在公务员互派、竞技体育和物流、制造业、旅游业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达成了多项重要共识。

随团出访的12个区市、高新区、保税区等区市分团也密集拜会联络客户,充实在谈项目库。据统计,各区市出访期间共拜访客户200余家,对100多个投资项目进行了促进。其中,保税区与韩国仁川港湾公社签署《共同发展与合作备忘录》;市南区与日本大手株式会社签订了两项投资协议;即墨市出访期间共举办3次定向招商推介会,洽谈推进招商项目30个,达成投资意向8个,签订投资协议5个;胶州市在韩国召开了投资洽谈会,促成了宠物食品加工、LED照明、旧城改造等6个投资意向项目。

与日韩政经各界的密切接触,了解了日韩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拓宽了发展视野

青岛、日本、韩国同处环黄海,日韩的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对青岛来说更具借鉴意义,三地分享知识和经验,对东亚经济圈繁荣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

11月30日,在代表团抵达日本当晚举行的工作会议上,夏耕提出,此次出访目标绝不仅仅是促成项目的签约,更应通过加强对日韩的交流沟通,抓住日韩经济转型调整的重要时期,结合”转方式、调结构”,发现和找到我们在东亚发展的空间和位置。

在忙碌而充实的考察、走访中,代表团了解了日韩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对下一步青岛开展定向招商,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择,提高引资质量打下基础。

在国内一轮又一轮的园区开发中,园区如何定位、如何创新体制机制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困扰着各大城市。韩国仁川自由经济区域的发展定位、开发理念给代表团留下深刻印象。

仁川自由经济区域2003年被韩国政府指定为国际级经济特区,区域规划面积209平方公里,开发周期为2003年至2020年,基础建设费用约380亿美元。目前,已经开发的松岛区将建成汇集尖端科技的智能城市,即将开发的永宗区目标为”东北亚枢纽机场”,菁萝区则将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产业区域中心。值得一提的是,该自由经济区域的发展定位没有局限于韩国国内,而是放眼整个东北亚地区,在东北亚寻找发展的位置和空间。此外,该区域在大学城建设中,选择世界上一流大学的一流专业,而不是某所大学的整体搬迁,为了给园区培养人才,政府免费提供土地并建设校园。

此外,釜山港在投资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的经验和东芝节能环保的照明技术、松下科学馆倡导的节能减排新理念、东丽的化学纤维新技术、现代汽车的混合动力技术、三星的LCD面板、新都理光的复印打印复合机产品等日韩企业的前沿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给代表团很多借鉴和启发。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日韩之行,代表团更感到”转方式、调结构”的压力,在疾驰的新干线上、在休息间隙、在等车的空当、在就餐时间,代表团讨论着日韩产业的发展方向、热议着他山之石如何为我所用。

日韩之行结束之际,副市长吴经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日韩特别是韩国企业表现优秀,这正是因为韩国企业狠抓产业结构调整,才经受住危机的考验。日韩与青岛加强合作的愿望强烈,是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加大青岛与日韩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是推动青岛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水平的重要推动力。我们要利用好日韩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短短的10天日韩之行,代表团收获很多,而值得我们期待的更多。

因为代表团此次出访,为青岛在”后危机时代”进一步加强与日韩的交流合作,打开了另一扇重新审视、重新起跑的大门。

我们期待着明天更多的收获。

来源:青岛日报)

続きを読む →
Page 152 of 165 «...1201301401501511521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