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公布的重点法规解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
■ 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
2015年4月24日发布 2015年10月1日实施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4/25/content_2853643.htm
1、主要内容
(1)本次修订后的新法共10章154条,比起原《食品安全法》的10章104条,多出50条。
(2)新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第42条)
(3)新法增设了问责制度——监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制。(第114条)
(4)新法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也增设了处罚。(第122条)
(5)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对一些违法行为大幅增加罚款额度。(第123条、第128条、第135条)
2、今后注意点
新法要求各地方应当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而按照新修订完成的立法法,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做出配套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在法律实施一年内做出规定。 新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必须制定对小加工作坊和小摊贩具体的管理办法。
(全文共154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
2015年4月24日发布 2015年9月1日实施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4/25/content_2853642.htm
1、主要内容
(1)本次广告法修改,由原来的49条,修改后变为75条,新增了32条,删除了6条,同时修改了37条。
(2)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比如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第8-27条)
(3)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第28条)
(4)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第2条、第38条、第56条)
(5)严控烟草广告发布,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第22条)
(6)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第22条、第40条)
(7)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第19条、第63条)
(8)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第45条)
(9)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第74条)
2、今后注意点
根据新修订的广告法,这次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是3到5倍,这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
(全文共75条)
三、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5月10日发布 2015年5月10日实施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1/content_9725.htm
1、主要内容
(1)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第一条)
(2)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第二条)
(3)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第三条)
(4)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第四条)
2、今后注意点
《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全文共五条)
作成日:2015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