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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揭示当前腐败案件新特点 群体性腐败家族化犯罪问题突出

6月24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审计署有关负责人今天对《报告》进行了解读。

  一些部门违规收费举办培训牟利

审计署认为,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货币、产业、投资、税收等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报告》反映了有的政策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同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既详细反映了一些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揭示了一些地方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接待中购买礼品等问题。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相关情况,重点对中央部门所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了审计,揭示了这些机构利用所在部门影响力和掌握的行业资源,通过违规收费、开展评比、举办培训等取得收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超标准分配财政资金128亿

作为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审计不仅要促进用好增量资金,确保有限资金用于事关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维护公共资金的安全性;也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避免大量资金“趴在”窝里“睡觉”,留在账上好看,造成闲置浪费。

这位负责人说,《报告》将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以及政策目标实现统筹考虑,通篇贯穿问效、问绩、问责这条主线。

在财政资金使用和安全方面,《报告》指出,由于审批链条长、信息沟通不畅,加之审核监管不到位,造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问题较多。在分配环节,超范围和超标准分配财政资金128亿多元;在申报和拨付环节,抽查的6个中央财政专项中有18亿多元被骗取套取;在使用环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亿多元。

  扶贫资金审计查处171名责任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审计工作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要求,重点对扶贫资金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林水”事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深入揭示和促进纠正问题,推动提升民生政策效果。如在专项转移支付审计中指出,由于分配管理权责不顺,“农林水”科目资金的66个专项在中央本级由9个主管部门的50个司局、114个处室参与分配管理,下达到地方后仅省一级又涉及近20个主管部门,审批流程繁琐,资金到位时间长,促进加大专项整合清理力度。

通过扶贫资金审计,相关部门和地方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0多项,归还和发放扶贫资金1.38亿元,清理消化闲置资金1.45亿元,查处171名责任人员。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后,相关地方追回资金41亿多元,取消2.9万户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或清理住房1.65万套,完善制度724项。

  11户央企不合规问题损失134亿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对11户中央企业和部分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中,重点检查了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决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环节,抽查11户企业的791项重大决策事项中,有230项存在不合规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亿多元;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20亿元;有关地方应征未征和挤占挪用探(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资金280多亿元;越权审批或违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矿业权636宗,有114宗存在低价出(转)让和溢价收购从中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还有13宗在国有企业改制时被无偿转让。

通过审计,促进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194项,补缴税款和挽回损失34亿多元,处理了190名责任人员;有关地方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136亿多元,制定完善制度40项。

  大量贷款规避监管投向房地产

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加大了对一些关键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反映力度。在财政领域,主要是跟踪审计了2013年6月底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揭示了一些地方债务借新还旧数额较大、通过新型融资手段举债规避监管等问题;在金融领域,发现有大量贷款通过同业合作、基金理财等通道规避监管,投向国家限制的融资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企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等进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问题。在物资储备方面,主要反映了一些战略物资储备不足,有的经营性储备挤占政策性仓容,有的进口储备物资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移送重大案件涉案1100

《报告》披露,2013年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14起,涉及1100人。今年通过分析这些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审计署认为,当前腐败案件存在3个新特点:一是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家族化犯罪问题突出;二是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三是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

审计署认为,通过深入分析,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异常变化和异常事项,提高案件发现和查处能力,同时又为有关部门实施精准打击提供了明确靶向,做到标本兼治和源头反腐。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

作成日:201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