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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外资准入区县审批扩权

首个平台在静安落地试点“一口受理”10月全市推开

    2014年版“负面清单”出台之际,上海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昨天迎来新的突破。市商务委当天在静安区启动首个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受理”平台,标志着上海开始全面借鉴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外资准入管理由“实质性审批”向“告知承诺+格式审批”过渡,外商投资监管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表示,在国家“外资三法”尚未修改和外资准入管理仍以审批制为主的背景下,上海积极借鉴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旨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透明度,打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的便利化程度。

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将过去对外资企业一企一审批、一案一审批的制度,变为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格式审批”的管理模式。其具体措施包括:对鼓励类、允许类外资项目,将区县审批权扩大至3亿美元以下,同时将外资特许经营企业、店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外资商业企业审批权,下放至区县。在简化审批手续方面,将不同行业、不同事项的投资者资质要求、企业设立条件及审批要求,通过网上公开、发放告知单等方式明确告知投资者,不再设置兜底性条款。投资者通过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录入格式化申报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章程申报表并由投资者作出承诺。此外,市商务委还将设立一般外资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从11项减至5项,大幅减少55%。

由于施行新管理模式,外资企业进入上海将会变得更加便利。今后,审批人员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如发现问题则及时指导投资者修改完善。预审通过后,投资者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窗口,避免一次或多次往返修改材料,做到一次交件、一次取证。审批流程则由现在的“经办人办理、处内审核、委领导签发”的三级审核,变为“经办人办理、处内审核”的两级审核。施行新模式后,外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的审批时间,将由原先承诺的8个工作日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平均提速50%以上,对外资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变更、投资方名称变更、合同章程一般条款变更、外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外资商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将实现窗口当场办结。

市商务委表示,将在静安区开展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争取今年10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改革。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作成日:201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