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业规则相关

Q:<就业规则相关>
现在的法律规定,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严重违反呢?现在我们员工守则规定半年内两次一般违反视同严重违反,另外通常连续旷工和经常性的迟到早退也是严重违反的行为,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A:关于哪些情况可以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务操作,仲裁机关或法院在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时,一般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合理性。
也就是正如贵公司在员工守则中已经作出的相关规定一样,可以根据经营、管理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并在其中对严重违反的情形予以明确,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具有约束员工效力的。

作成日:2010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