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外国人在青岛就业的咨询

Q:我们公司是青岛市区的一家日资企业,为了业务发展,日本本社推荐了几名日本籍技术人员到我们公司工作。请问,聘用这几名日本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吗?需要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吗?
A: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供参考:
一、外国人就业相关手续
第一步,由贵司到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外企服务中心为聘用日本人申请就业许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步,由贵司到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理外国人入境工作的邀请函。
第三步,由被聘用的日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入境工作的邀请函到中国驻日的使、领馆申办职业签证(Z证)。
第四步,被聘用的日本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十五日内到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外企服务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
第五步,被聘用日本人持职业签证入境三十日内到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务中各地操作有所不同。青岛市劳动保障部门不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与外国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贵司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与聘用的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三、社会保险的缴纳
关于外国人社会保险的缴纳,各地情况也不相同。青岛市目前尚无法为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为了降低外国人就业期间因发生人身伤害而给贵司带来的风险,建议贵司可根据需要为聘用的日本人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

作成日:200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