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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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诉讼时效已过,还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吗?
A1:如果债务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第一,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或做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的,则债务人不得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此种方式下,如债务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法院会按照诉讼程序正常审理,不会释明或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如债务人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经法院审查确已过诉讼时效,则法院会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由于诉讼时效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因此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合同等进行集中管理,防止由于诉讼时效带来的风险。
Q2、请问,通过催收通知或催收公告能够中断诉讼时效吗?
A2:一般情况下,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向债务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催款通知书,能够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为确保催款通知书能够作为将来诉讼中断诉讼时效的证据,在制作和发送催款通知书过程中应当注意:第一,催款通知书中应当对到期未履行的债务进行详细描述,并明确提出要求债务人返还;第二,采用邮寄送达时,建议使用EMS等可以取得送达回执的方式。更为委托的是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邮寄。即与公证机关的公证员一同邮寄催款通知书并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同时在邮寄后向邮寄机关索要送达回执复印件作为中断时效的证据。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债务人下落不明时的催收公告以及对原债权银行有催收债务内容的债权转让公告的中断诉讼时效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的催收公告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尚无定论,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因此,发布催收公告或起草催收通知等的时候,建议由律师等专业人士负责,以便最终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

作成日:200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