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作品,需要标识-【NEW】-
2025年3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主要是对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进行规制而出台的政策,敝所本次就《办法》要点及企业的留意点进行简要说明,供各企业参考。
1. AI生成的所有内容都受《办法》规制
根据该《办法》规定,从朋友圈文案到企业产品说明、宣传广告等,所有利用AI技术生成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内容,都须像居民身份证、护照一样带有可识别的标记,例如这是“AI生成的”等标识内容。是否可以在内容生成之后再补充标识可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讨论。(第三条)
需留意,所有在中国境内提供的AI生成内容的服务或产品,无论企业是否是中国现地企业都受《办法》规制。另外,对于在中国境外利用AI生成但是面向中国境内提供服务或传播的内容,也需要遵守该《办法》规定。
2. 特定情形下可不添加显示标识
根据该《办法》规定,如果客户申请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示标识(是指一眼就能看到或者听到的提示,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的内容,服务提供者可以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第九条)
需留意,服务提供者如果可以提前通过与用户的书面协议约定用户的标识义务及使用责任,并留存至少6个月的提供合成内容及用户信息的日志,或将可以避免或减轻自身风险。
◆日系企业的留意点
(1)除了做好AI生成内容的标识以外,企业需留意对AI生成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如不传播虚假信息、不侵犯知识产权或他人名誉权等)。
(2)通常来说,AI生成内容依赖于大量数据,企业有必要留意避免自身重要信息或者数据泄露,并确保引用数据来源合法合规,尤其是涉及中国境内用户的数据,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做好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3)企业在使用AI技术时,需留意确保AI系统具备生成内容标识功能,如果没有,可能需要升级技术或者寻找有相关能力的合作伙伴合作。
(4)中国的AI政策和监管环境可能会不断调整,因此,各日系企业有必要保持对政策变化的敏感度,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动态,确保企业在新规下的合规运营及持续发展。
(5)《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开始实施,各企业可以提前与现地律师沟通商讨,并与中国网信办等有关监管部门沟通,以确保自己的理解及执行符合《办法》的具体要求。
作成日:2025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