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简析:《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的施行-【NEW】-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5年3月24日正式公布并施行。关于该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敝所进行以下简要说明。
1. 《规定》是《反外国制裁法》的延续和细化
2021年6月10日开始实施的《反外国制裁法》是中国首部针对外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行为进行反制的专门性法律。之后,在总结多年反制裁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反外国制裁法》中的相关规定。
2. 明确反制措施、完善执行机制和救济渠道
首先,《规定》明确了《反外国制裁法》中的多项反制措施。比如:
1)明确了相关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的具体内容。(《规定》第七条第二款)
2)明确了禁止或限制的“有关交易和合作”的具体内容。(《规定》第八条)
3)明确了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具体有哪些。(《规定》第九条)
其次,《规定》在完善和强化反制措施执行机制的同时还增加了相应的救济渠道。比如,针对不依法执行反制措施的个人和组织,《规定》中详细列举了可以采取的处罚行为(包括禁止或限制从事政府采购、招投标;禁止或限制从境外接受或向境外提供数据、个人信息等)。同时,也给予了被采取反制措施的组织和个人以救济渠道,允许其申请暂停、变更或取消有关反制措施。
3. 日系企业的注意事项
“反外国制裁”是2021年就从中国法律层面确定了的概念,此次的《规定》主要是将之前原则性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从一定层面上来说更透明,也更便于企业的具体适用。这是该《规定》积极的一面。
《规定》作为《反外国制裁法》的延续,重点仍在一个“反”字,即主要针对外国的“单方制裁”行为而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制裁和反制通常都是国与国之间对抗的产物,作为单个企业,很难有介入的空间,只能说尽量去降低风险。因此,及时关注相关制裁以及反制清单的更新至关重要。同时,对于在华日企而言,要优先适用中国关于反制裁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配合行为而受到进一步处罚。
作成日: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