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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婚假新变化-[NEW]-

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14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该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改。
《该决定》主要对涉及员工婚假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对于各日系企业的员工假期及出勤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敝所本次要点介绍如下,供各企业及人事总务参考。

1.婚假延长至最长18天
此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婚假的条款,《该决定》增设了婚假条款,山东省的婚假天数由国家法定的3天延长至最长18天。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公民享受15天的婚假,如果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3日。
需留意,并非只有初次结婚才可以享受该15天婚假,再婚、复婚时也可以享受该婚假。对于在同一年中结婚后离婚再复婚的员工是否可累计享受该婚假,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婚假等假期的其他留意点
2025年1月2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有数条企业及员工关心的婚假、育儿假、陪产假、护理假如何休假等情况的条款:
(1)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期间。
(2)婚假的休假方式发生变化。该决定实施后,婚假可以一次性休,也可以分开休,一般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
需留意,如果员工的婚假没有一次性休完,而是一天一天或者一阵一阵的请婚假,实务中企业该怎么对应值得与现地律师等进一步沟通和探讨。
(3)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企业需向员工支付正常工资及发放福利待遇。
(4)《指导意见》还对企业及职工关心的下述问题进行了规定:
①有两个及以上3周岁以下的子女是否可以叠加休育儿假、育儿假怎么休,以及是否可结转到下一年度;
②配偶的父母生病住院时本人是否享受护理假、如何休假。
(5)留意对就业规则等的修改
近年来,国家对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和新增,但是实务中部分企业的就业规则条款并没有根据新法规进行修改,这可能会影响今后企业的管理,以及出现劳动争议时,员工等对就业规则本身进行质疑。因此,各企业有必要留意根据最新的法规对就业规则进行修改。

◆日系企业的留意点
(1)员工休假相关等法律法规修改之后,企业有必要提前与律师沟通确认,根据现行法规要求,对员工婚假、育儿假、陪产假、护理假等的休假制度,进行综合性的制度设计及考量,并反映到就业规则、劳动合同中。在修改相关制度时,要履行与工会协商的民主程序并进行公示,以便使相关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2)在实际执行时,有必要留意员工申请休假时提供的关于休假的各种证明材料,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合理安排及调整员工的休假。

作成日: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