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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打印遗嘱有效吗?

每个人都会经历生老病死。有些人在去世的没有遗嘱,其财产就会由其配偶、子女等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对于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有的人因为年老等原因不方便手写遗嘱,那么打印的遗嘱有效吗?对此,敝所简要说明如下,供各位读者参考。

1.法律对打印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有特定限制
《民法典》第1136条在原《继承法》第17条五种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这意味着打印遗嘱也是遗嘱的法定形式之一。
打印遗嘱是指以打印形式制作的遗嘱。法律对打印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有特定限制的,其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因欺诈、胁迫而订立;
(2)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
(3)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且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需留意,上述(2)中,见证人需在场见证遗嘱的整个制作过程,事后在打印的遗嘱上补充签字的话,遗嘱是无效的。

2.哪些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
实务中,因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并不少见,并不是谁都可以当遗嘱见证人的。以下人员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1140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上述(3)中的人,主要包含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等。
需留意,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其具体范围由现地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的话,会尽可能避免见证人不符合要求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对驻在员的建议
遗嘱体现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可以自主决定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在中国,遗嘱有6种不同的形式,《民法典》对每种遗嘱形式的要求不同。因此,立遗嘱时需符合法定的内容和形式要求,否则很可能会因为疏忽或未正确理解法律要求而导致遗嘱无效,增加家庭的纷争。敝所后续会继续分享遗嘱相关问题,如各位读者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敝所。

作成日:2023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