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发布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需要符合安全评估、个人信息认证、签署标准合同三种方式之一。作为三种合规模式中最简便方式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一直是现地企业及日本总社关注的问题。2023年2月22日颁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下称“办法”)回应了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标准合同的内容、标准合同的适用条件、合同备案等问题。
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在实施前有必要了解并学习办法的相关内容。
1.适用《标准合同》的主体限定
通过签订标准合同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需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①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②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
③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
④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
2.标准合同应在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自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备案时需提交标准合同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如果不进行标准合同备案的,可能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3.标准合同备案时还需提供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虽然办法并未规定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具体方式,但实务中,可参考网信办于2022年08月31日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中的《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模板)》制作评估报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应当至少保存3年。
4.该办法规定标准合同需严格按照范本订立
标准合同范本不能更改,需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范本订立。对于需要添加的其他内容,在不与标准合同相冲突时,可以在标准合同附录二中约定对各方有利的条款。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一般来说,新法规从生效到成熟运用通常都会经历一段时间,但是为了普及标准合同,也存在主管机关在新法规生效后主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执法行动的可能性,因此,提早进行准备和对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轻风险的发生。近期也有很多客户咨询弊所关于标准合同的制定、补充及适用等问题,各位读者如有需要的,可以随时联系弊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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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日: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