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第二波疫情员工请假如何处理?

在新冠疫情政策大幅放宽,新冠疫情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背景之下,在第二波疫情中员工请假企业应如何处理?敝所就上述问题进行简要说明,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员工“阳了”,并不是必然享受休假。这涉及到阳性的判断标准。新冠疫情的症状复杂多样、有轻有重,是否需停工治疗一般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等诊疗证明为依据。有些客户咨询弊所,怀疑在第一波疫情中公司有20%的员工并未感染但申请休假。为对应改难题,企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如果员工依照就业规则规定流程申请病假,并按照就业规则规定提交医院诊断证明等资料的,可享受病假待遇。

(2)员工无法提供任何证明,但希望申请带薪休假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带薪休假。员工带薪休假已经休完仍想继续休假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是否同意员工事假。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第一波疫情高峰已经基本结束,但第一波疫情暴露出的员工休假及工资支付如何对应仍值得现地企业继续思考。相对于第一波疫情的手足无措,现地企业有必要在第二波疫情开始前尽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工会、律师共同研讨休假、居家办公时的工资、食堂用餐等防疫问题。弊所近期经常接到类似的咨询,如果有这方面疑问需要解答的,可以联系弊所。

作成日:202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