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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预付卡条例》的完善

5月28日,北京市商务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付卡条例》),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至6月28日。

《预付卡条例》中的大多数内容对从事餐饮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的商家(包括外资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重大,即使不属于相关行业,在北京生活,从消费者的立场也规定了不少消费者的权利。

◆ 适用对象

《预付卡条例》是针对北京市区域范围内的经营者,尤其是以消费者预存费用“办卡”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餐饮、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体育健身等经营者(包含外资企业)。

◆ 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1)订立书面合同(包括电子形式的合同)

经营者在为消费者“办卡(预付卡形式)”时,需留意消费者索要合同的情形,其有可能会以经营者未提供合同为由,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届时经营者会被处以最高2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停业整顿。

(2)进行风险提示、提供消费凭证

经营者在为消费者“办卡”时,需留意在服务场所、支付页面的显著位置设置风险提示,
并留意那些索要消费凭证(小票)的消费者,防止未设置风险提示或未提供消费凭证而被消费者举报,导致被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 办卡必备内容

商家为消费者“办卡”时,留意订立书面合同(含可下载的电子合同),并在合同中列明主要事项:
(1)预付卡的用途、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内容及收费标准;(2)余额查询方式;(3)退卡途径及退费计算方式;(4)合同履约期限;(5)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
除了上述事项外,还有不少需要列明的其他事项,各日系企业可以参照后续行业主管部门将要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

◆ 保证资金安全

后期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和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各商家的发展状况、预收的资金规模、涉众人数等因素,制定预付资金存管规则。

对于列入预付资金存管范围的经营者,需要在指定的存管银行开户,并将相应比例的预收资金存在该账户中,接受监管。其他经营者也需采取风险储蓄金、购买保险等相应措施保证预收资金安全。

◆ 日企留意点

(1)各相关日系企业在为消费者“办卡”前,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内容、时限现在还未制定,各日系企业可及时关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动态。

(2)各日系企业在为消费者“办卡”时,需留意合同、店堂告示、宣传单中不要有“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办卡缴费概不退还、记名卡丢失、损坏后概不补办、终身服务、终身免费承诺”等文字内容,否则会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虽然本《预付卡条例》目前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还未正式实施,但是其已经被列入了北京市市政府2021年的立法计划之中,预计今年11月三审审议通过。并且商务部2012年制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也被列入了商务部2021年的立法计划,关于预付卡的相关法规很可能会在今年审议通过,建议各相关日系企业重点关注该法规动态,敝所后期也会再继续研究,与大家分享。

作成日:2021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