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驻在员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是,该怎么办?

Q:驻在员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是,该怎么办?

A:日本驻在员骑车撞人之后,在伤者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时,按照中国医院的惯例,需要先预交医药费,只有在预交了医疗费之后,医院才会进行救治,在实务中,伤者可能会出于各方面的考虑要求驻在员垫付医药费。本文简要介绍,对于伤者要求支付医疗费时,驻在员需要考虑的留意点。

1.驻在员在考虑是否支付医药费时需以事故中的责任为基础
上述系列2中,简要介绍了发生交通事故时,驻在员可能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而医药费属于民事责任的一部分,对于是否需要垫付,敝所认为需要以驻在员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为基点进行判断。根据实务经验,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大约需要10日的时间,这个时候,交警部门还没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驻在员需要根据中国的交通规则以及事情发生的原因预判自己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并进而考虑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由于中国的交通规则非常复杂,驻在员可能无法判断自己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敝所认为,驻在员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向专业律师详细说明案情,专业律师会根据中国的法律对驻在员在本次事故中的责任进行分析,并向驻在员提出是否垫付医药费的建议。

2.驻在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医药费的垫付不是必须选项
假如经过律师判断,驻在员对于事故的发生可能没有责任或者无法确定有无责任的情况下,如果按照伤者的要求垫付了医药费,那么在将来交警部门判断无责任或者次要时,驻在员还需要向伤者主张返还医药费,存在无法返还的风险,浪费了驻在员的时间、精力,给驻在员添加烦恼。这个时候,敝所认为,驻在员可以考虑先不支付医药费,待公安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再根据认定的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来判断是否垫付医疗费以及垫付的金额。

3. 驻在员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向敝所咨询
在驻在员发生交通事故时,驻在员可能陷入混乱、不知所措,再加上中日两国文化、习俗以及习惯、语言等方面的差异,驻在员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时候有必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敝所律师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驻在员发生骑车撞人事故时,可以直接联系敝所((电话:0532-86678011,邮箱:xionglin@aaalawfirm.com)。

作成日:2021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