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史上最高罚款!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共计182.28亿元。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其发出《行政指导书》,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要求阿里巴巴集团按照意见全面整改。
对于上述处罚及行政指导意见,阿里巴巴集团回应,诚恳接受处罚,并按照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在此,敝所对其垄断行为简要分析如下,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 阿里巴巴实施了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1.阿里巴巴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阿里巴巴通过以下方式实施了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通过协议或口头方式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
(2)禁止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
(3)采取流量支持、减少促销活动资源支持、搜索降权、取消在平台的重大权益等多种奖惩措施保障其“二选一”要求的实施。
2.阿里巴巴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阿里巴巴通过上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减少其他竞争性平台的商家入驻量,减少自身竞争压力,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从而变相限制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利于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发展。
◆ 阿里巴巴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只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才可能构成垄断行为。而要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必须在一定的相关市场范围之中。如果没有界定好相关市场范围,是无法判断市场支配地位,无法进行处罚的。
1.相关市场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及地域范围。
(1)商品范围
阿里巴巴作为为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进行商品交易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经营者,其服务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两个群体。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的要求,从经营者和消费者两个角度对阿里巴巴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线下零售和网络零售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因此,本案中,阿里巴巴的相关商品市场为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
(2)地域范围
从经营者、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供给进行替代性分析,中国境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一般不会选择将商品销往境外或者购买境外商品,而境外网络零售平台也很难进入中国境内市场。另外,阿里巴巴可以为中国境内各地域提供服务,且各地政策差异性不大。因此,本案中,阿里巴巴的地域范围界定为中国境内。
综上,在本案中,阿里巴巴的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
2.在上述相关市场中,阿里巴巴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以及《反垄断法》的规定,从阿里巴巴的市场占有份额、市场服务和销售渠道的控制能力、市场集中度、财力及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其依赖程度、相关市场的进入难度等6个方面来看,阿里巴巴在上述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超过50%,市场控制力强,具有雄厚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在交易上高度依赖阿里巴巴,且其他竞争者很难进入该市场。以上,均证明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中国政府对阿里巴巴的行政处罚、行政指导,以及阿里巴巴对此次处罚的认可和接受,体现了中国对反垄断领域的整顿,对企业合规的指引,也是对各企业的一个警示和教育。各日系企业需加强对中国政府发布的指导或者操作指引的重视,积极进行了解与研究,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合规审查、评估,建立并有效执行反垄断合规制度,定期由有经验的人士对公司高管和员工开展合规培训,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提升合规能力,防止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作成日: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