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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最新消息

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批准了国内第一个新冠灭活疫苗附条件上市。疫苗上市后,什么时间可以接种疫苗、如何接种成了各日系企业的全体从业人员、驻在员及其家属最为关心的问题。敝所根据实务调查情况对如何登记接种新冠疫苗简要介绍如下,供各日系企业人员、驻在员及其家属参考。

新冠疫苗接种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疫苗管理法》、《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方案》及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的相关规定,此次新冠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国家不强制人员接种该疫苗,接种人员在知情的前提下可以自愿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相关信息
据敝所目前的调查情况,有以下几点需要各日系企业从业人员、驻在员及其家属留意。
(1)国外人员或有国际往来需求人员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根据现行政策,国外人员或有国际往来需求人员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的。此外,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2)接种年龄: 年龄要求在18-59周岁,目前未成年人和超过60周岁的人员暂时不在接种人员的范围,后续接种年龄范围可能会放宽。
(3)接种地点: 各地疫苗接种地点不一致,但一般是在接种人员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卫生院等地。
(4)疫苗接种需事先预约登记
在目前疫苗紧缺的情况下,接种人员需提前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预约登记,比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居住地、国籍、联系方式、过敏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等信息。
需注意,有的地区需要单位集体预约,不接受个人预约,请以当地要求为准。
(5)预约登记的方式
各地疫苗接种预约方式有所不同,有的是电话预约,有的是网上预约,还有的是现场预约。比如青岛可以电话预约,也可以网上预约,而北京朝阳区对于出国人员则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有效护照、签证、国外公司邀请函等资料原件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的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6)有国际往来需求人员所需的材料
疫苗接种人员在预约登记或者到现场接种时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对于无需出国的人员,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房产证或者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即可。
但对于国外人员或者有国际往来需求的人员,除了上述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签证以及境外单位的邀请函、等材料的原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接种人员出国后在国外的行程安排。

留意点:
(1)注意孕妇、处于哺乳期、发热感染等免疫紊乱的人群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疫苗打了之后并不代表感染不上新冠病毒,一般有效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仍需勤洗手、戴口罩。
(2)虽然原则上民众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接种新冠疫苗,但有一些特殊行业,比如从事食品等冷链进出口行业的从业人员,政府要求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否则当地政府部门会要求相关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再从事该冷链工作。

对日系企业及驻在员的建议
因本次疫苗需要接种2次,间隔2-4周,因此对于短期内出国的人员,需注意合理安排自己的行程。
另外,因各地对新冠疫苗接种的流程、所需材料存在一定差异,建议各驻在员及其家属在接种疫苗前再次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的服务中心等机构确认自己是否可以接种以及所需的材料。如有需要,敝所可协助各驻在员及其家属与相关机构进行交涉并代为进行新冠接种的预约审核等一系列工作。

作成日:202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