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劳务管理∣年底如何处理当年度的带薪休假?

 

又到年底了,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相信很多企业最近都在忙着年底考核,今年员工的年休假都休完了吗?没休完的怎么处理?能转到下一年度补休吗?诸如此类的问题,可能都会在年底集中突显,此类问题如何应对,特此为您答疑解惑,请速速来看!

原则上,带薪年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休完,企业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是,企业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的,也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取得员工本人的同意。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是否可跨年度补休。并且,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注意依法履行民主公示程序,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实施。

在企业不希望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员工又未在当年度内休完年休假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应对:

1、企业已安排员工休假,但因员工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

可以视为员工自愿放弃休假,企业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该种情况下,建议企业注意留存员工本人提交的不休年休假的书面申请资料。

2、因企业原因无法安排休假,或者安排员工休假的天数少于应休假天数的情况下。

企业应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该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以上是实务中较为常见的几点问题,根据企业及员工的具体情况,可能还存在其他与年休假的关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果贵公司正在被相关问题困扰着,可以随时来函敝所。

作成日: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