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动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保护意见”)。在中美两国之间贸易摩擦所涉及的诸多问题中,知识产权保护是核心问题之一,本次保护意见的出台也与履行中美之间已达成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关。本次将对保护意见中与日系企业具有密切关联的部分重要内容进行介绍。
◇ 日系企业进入中国是经常面临知识产权难题
日系企业进入中国时,经常会遭遇到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麻烦。
有一家日系企业A社准备进入中国开设店铺,在申请将A社的汉字字号注册为中国商标时,发现该汉字字号已经在相同的商品上被他人注册,经调查发现,中国国内的注册者B社是此前与A社有过业务往来的企业,因此存在着B社恶意注册A社商标的可能性。A社希望通过交涉说服B社将该商标转让给A社,但B社提出了高额的转让价格,后来A社聘请律师介入对应,向B社提出了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警告,最终B社接受了较低的转让价格。虽然商标问题导致A社启动中国事业的时间被延迟,但毕竟还是扫清了知识产权方面的障碍,为今后中国事业的开展铺平了道路。
◇ 保护意见的重点内容
作为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文件,保护意见将对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行动产生直接的影响,重点内容如下。
1、将加强对药品专利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药品研发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
2、将作出规制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司法解释,加大对恶意注册商标的处置力度。
3、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减轻商标权人对于商标驰名的举证负担。
4、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妥善处理地理标志与普通商标的权利冲突。
5、妥善处理信息网络技术发展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保护的关系,兼顾各个相关方的利益,妥善审理体育赛事、电子竞技传播纠纷等新型案件。
6、妥善审理网络侵权案件和针对恶意投诉行为的案件,追究滥用权利、恶意投诉等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7、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强化罚金刑的适用,对以盗窃、威胁、利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8、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利,简化公证认证程序。
9、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证据规则,完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妨碍排除和证人出庭作证等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
10、大力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
11、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侵权人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具体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12、制止不诚信诉讼行为,针对恶意起诉的损害赔偿案件中,支持包括律师费等合理支出在内的损害赔偿请求。将违反法院令状、伪造证据、恶意诉讼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人纳入全国征信系统。
13、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查控、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裁判的执行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裁判得以有效执行。
◇ 日系企业的对应建议
保护意见公布后,中国法院将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行动,这对于日系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应当充分利用新动向中的有利内容,及时解决本企业面临的问题。
作成日:2020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