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中也有技巧
近年来,随着政府简化行政手续,企业登记和注销越来越简便、快捷。企业注销可以实现“一网通办”,不必到现场办理。且之前山东省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在2020年6月底前在青岛、济南、日照三市进行简易注销试点,对于以下三类企业,其简易注销的公告时间由45天缩减至20天:
(1)企业未开办;(2)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3)企业的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
受疫情影响,可能不少外企选择注销公司。公司在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发展策略,决定清算、注销公司之时,如果自身没有太多债权债务,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的方式,这样的话,既能够节省时间,又能够节省钱财、人力、物力。
但是需留意,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公司在注销之前或注销中,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向政府部门提交一定的材料用于留存查档。之前在实务中就有一个案例,一个公司在注销之前没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对方起诉,法院判决公司的股东承担了赔偿责任。
所以,各在华日系企业在办理清算、注销等事务时,需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履行一定的手续、提交相应材料,否则将来可能会导致日本总社、清算组成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公司清算注销手续非常复杂,涉及工商、劳动、税务、银行、外汇等方方面面,需要专业的有经验的律师协助。敝所在此方面非常有经验,可以给您提供各种帮助,提出各种建议,包括在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涉方面。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敝所。
作成日: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