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困境,员工无薪是否可行?
受疫情长期化的影响,一些行业整体上陷入经营困境。一些日本本社自身也面临经营危机,难以向在中国投资的现地法人持续提供经济上的支援。中国现地法人可能连继续每月向员工支付最低生活费都难以负担。
这种情况下,为了能够让企业挺过这次危机,在中国劳动法下,只要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采取对员工不发放工资薪酬,让员工待岗的临时措施也是可行的。具体操作请留意以下要点:
(1)民主程序要履行:由于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走一定的民主程序。与政府的全程沟通和交涉也是非常必要的。
(2)社会保险要缴纳:采取这种临时措施期间,由于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还是存续的,所以,企业需要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中国政府为了帮助企业力挺渡过这次困境,对于社保缴纳也有一定的优惠。
(3)兼职风险要留意:员工待岗期间,由于没有收入,可能会从事其他工作。提示员工在兼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尽可能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作成日: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