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隔离期间生病与公司责任
Q:我公司是一家日资贸易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派员工A到外国出差,A回国后,在政府指定酒店集中隔离,员工A在隔离期间突发疾病,这与我们公司有什么关系吗?
A: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归国人员需在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费用自理。在此期间,员工可能焦虑、恐惧、作息不规律,致使身体体机能下降,诱发生理、心理疾病。若员工在隔离期间突发疾病,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1. 若员工在隔离期间生病需要治疗的,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员工在隔离期间,因员工活动受限,并且可能产生若员工在隔离期间突发疾病,在治疗期间,公司需按一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本人工资的70%、60%、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若员工在治疗过程中(超过48小时)因疾病而死亡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公司需要承担员工非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比如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具体如何支付,若公司有兴趣的话,可以咨询敝所。
2.若员工在隔离期间发病死亡的话,员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 号)第一条规定,在员工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时,企业应当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是,员工在隔离期间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法律和相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政府部门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员工在隔离期间发病死亡的话,能否属于工伤,敝所认为具体分析员工发病的原因、是突发疾病还是原有疾病,疾病与死亡之间因果关系、以及员工发病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等方面综合考虑、分析。
目前,北京地区出现首例在集中隔离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认定为工伤(工亡)的案例,但是这一案例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在其他地区该种情形能否同样认定为工伤,则存在不确定性,需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交涉,最终是否属于工伤由政府部门的意见为准,若公司对政府部门的意见不服的话,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如何防止员工出现心理疾病、工伤,减轻企业的风险,是企业和员工均需面对的新课题。敝所认为,在此期间,若员工出现身体疾病、心理疾病,公司可以考虑安排员工在家待岗休息。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与员工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心理、身体状态,引导和帮助员工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呵护与自我疏导。同时也还要了解政府部门对于隔离期间员工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工伤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可以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减轻公司的负担。若员工在集中隔离出现生理、心理疾病,甚至死亡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作为专业的第三方与员工、员工家属以及政府部门交涉,妥善解决员工集中隔离期间出现的疾病、死亡事宜,与公司、员工一起协力度过这一百年不遇的特殊时期。
作成日: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