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调查业务的企业要注意了!
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商务部联合发文,决定对擅自开展涉外调查的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各地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商务局共同协作负责,8月底前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对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表述的机构进行摸底排查。
对未取得涉外调查资质认定的,核查其是否违法从事涉外市场调查或社会调查;对取得涉外调查资质的,核查其在开展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前是否已取得统计部门的项目批准。
需注意,如外资企业有从事市场调查的,会被核查是否属于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如果涉及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的,请确保为中方控股,请有关日资企业重点注意。如各日资企业想了解最新的新闻、政策,可关注敝所公众号,敝所会及时与大家分享、交流。
如各企业想查看专项执法检查全文,可点击下方链接:
http://gkml.samr.gov.cn/nsjg/djzcj/202007/t20200727_320240.html
作成日: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