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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防控海外疫情输入措施

2019年3月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关于有效防控海外疫情输入的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于出入境人员
Q1:对出入境旅客采取哪些防控措施?
A:国家密切跟踪国内外的疫情发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好预判。
(1)全面实行健康申报制度。所有出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海关在口岸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排查有没有症状,有没有在14天内到过疫情发生的地区或者是国家,以及有没有接触史。各日企出境人员在到达口岸之前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疫情防控服务专区提前进行海关健康申报,在口岸扫码验放。
(2)严格开展出入境检疫。对所有出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申报检查,测体温、进行医学巡查。排查出入境人员是否属于以下情况:(1)新冠疫情症状;(2)来自于疫情比较严重的国家或地区;(3)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
对存在以上状况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以及实验室检测排查,对判定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

Q2:对疫情重点国家入境人员有哪些防控措施?
A:(1)在国际航班抵达前,对来自疫情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人员,提前进行预排查,及时通报海关检疫部门。
(2)在国际航班入境以后,边检机关依法严格检查,发现在海外疫情突出地区有过旅行史、居留史的人员,通报给海关的检疫部门进行检查检疫,主动将入境人员出入境的信息通报给人员入境地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3)加强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交通工具的查验,全部实施登临检疫。

Q3:疫情严重地区国际航班情况如何?
A:近期,韩国、日本疫情发展迅速,对中韩、中日的国际航空运输市场形成了冲击,中外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疫情形势,减少了部分航班。具体信息,可以在民航局官网信息公开栏查询。

二、对于外国人
Q4:疫情疫情期间,外国人出入境政策有什么变化?
A:(1)在疫情防控期间,目前停留在中国的外国人如果停居留期限已经到了,可以自动顺延两个月,但是对于已经出境的外国人不享受该政策。
(2)因为有一些特殊的抗疫防疫工作,对于参与医疗救助、药品开发、学术交流等防疫抗疫工作的中外人士,各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24小时的加急办证服务。
(3)对来华参加防疫抗疫交流合作或者从事重要的商贸和科研活动的外国人,因急事来华来不及事先办妥签证的,可以到入境口岸申办口岸签证或者由边检部门办理临时入境许可。
在华的外国人也和中国的公民一样,可以享受网上申请、寄递的申请,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境内外出入境政策调整即时查询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无差别对待,执行一样的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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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成日:2020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