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仲裁?诉讼?

Q:我公司系一家日资企业,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条款时,选择仲裁或选择诉讼有什么区别吗?具体约定时有需要注意的问题吗?
A:仲裁和诉讼作为两种法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各有优势,企业在选择时,可根据个案的特点及企业对案件的时限要求等因素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仲裁与诉讼的优劣点比较】
(1)选择的自由度不同。仲裁机构的选定,当事人可自由选择;诉讼则在不违反级别、地域管辖的前提下,可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审级制度、审理效率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后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效率相对较高;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但审理时间相对较长。
(3)审理方式不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保密性较强;诉讼一般公开进行。
(4)裁判人员的专业程度不同。仲裁员中有具备特定专业能力的人员,复合型人才多;法院审判人员的知识结构相对来讲较为单一。
(5)费用不同。在同等条件下仲裁费一般会高于诉讼费。
【选择争议解决条款的留意点】
上述对仲裁与诉讼优劣点的比较,企业在选择时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和诉讼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可同时选择。
(2)约定仲裁条款时,约定要明确、具体,选择的仲裁委员会名称要准确。
(3)约定管辖法院时,注意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作成日: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