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留意点
Q: 我公司是一家日资企业,最近我公司员工A与员工B发生冲突,员工A殴打了B员工,在公司里产生恶劣影响,我公司想以员工A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
A: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企业非常大的一个自主权,企业在人事管理中应充分利用好这一权利。实务操作中,以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符合、满足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留意,否则存在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企业留意点】
1、规章制度方面
(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合理,严重违纪的行为能够具体量化,在员工违纪时,能够清楚的界定是否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2)留存规章制度经民主制定的证据。如:员工提交的对规章制度的意见书;组织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进行讨论的会议记录;通过邮件发送,征求员工的意见等。
(3)保留规章制度已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证据。实践中,如:企业向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就业规则等经员工确认签字的证据;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签到的相关材料;通过会议宣传,会议纪要和与会人员签到的材料。
2、保留好员工违纪的相关证据。包括员工对违纪事项的自认,如检讨书、悔过书;证人证言、员工证言;有关的录音、录像、电子邮件;相关的物证;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证明等。
3、有工会的企业,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须事先通知工会。
以上是企业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留意点,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应注意保存上述所述的相关证据,并合法、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该项解除劳动合同的自主权。但因每个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尽相同,员工违纪的情形也多种多样,具体操作时情况复杂多变,企业除自身注意上述留意点外,建议事先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员,及时与律师确认,预防和控制相关风险的发生。
作成日: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