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合同时如何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

Q:我公司系一家日资贸易企业,现在公司基本通过电子网络进行贸易,为减少签约风险,不知道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及履行能力?

A:随着商品全球化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贸易企业通过电子网络进行贸易,但是订立电子合同可能无法了解合同相对方的资质和合同履行能力,无形中增加了合同的履行风险。因此,企业在订立电子合同前应当谨慎的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最大限度的减少合同的履行风险。企业可从以下方面及方式审查合同主体资质:

1、审查相对方的订约资质:
(1)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如企业的部门、科室、项目部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2)对于从事特定限制行业的单位,还需要审查其是否有该类生产经营的资质证书,否则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如医药企业必须要有相应的国家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广告企业需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
(3)审查签约代表的授权文件(授权权限及有效期限)及身份证件,以免出现表见代理、越权代理和授权失效等情况,产生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等纠纷。
2、审查相对方的履约能力
(1)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工具审查交易相对方的工商登记信息。通过这些系统提供的企业年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等,间接的了解到企业的履约能力。
(2)通过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网等查询对方是否有大量的法律诉讼案件、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进一步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3)查看相对方的企业官方网站。通过其官方网站可了解相对方的基本情况(企业架构、经营状况、联系方式等),并结合其他媒体(网络、报纸、广告等)、同业资讯加以综合判断。
如通过上述方式调查到相对方网络负面信息较多、作为被告的法律诉讼比较多,或经常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工商登记信息异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则可从侧面反映出其经营情况可能不规范、经营困难、信用较差等。

综上,企业在合同订立前,对相对方主体资质进行必要的审查,可有效减少合同的履行风险。在涉及标的额较大、风险性较高的交易时,建议企业可咨询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士,对相对方开展必要的资质、经营调查,减少合同履行风险。

作成日:2019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