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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09年劳动争议仲裁按期结案率99%

劳动仲裁机构在化解劳动纠纷,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增长,今年1~11月,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3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其中,市劳动仲裁院受理279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全市两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审理结案1218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9%;其中裁决5092件,调解3666件,撤诉2852件,调撤率达到56.1%。市劳动仲裁院审理结案280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2%,其中裁决1072件,调解649件,撤诉946件,调撤率达到59.8%,比全市平均调解结案率高3.7个百分点。

“受‘两法一条例’实施等因素影响,去年全市案件呈现‘井喷’态势之后,今年案件仍在高位持续增长。虽然增长比例不大,但是仍在高基数上增长。”据市劳动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案件激增、审限缩短、人员不足的办案压力,市劳动仲裁院优化办案流程,制定出台了《劳动争议仲裁流程》,按照法律规定的审限,从仲裁员、庭长到院领导、局领导,实行环环定时,责任到人,确保案件按期审结。对于当事人人数较少、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先行调解,快速处理劳动争议。增加庭审场所,加大排庭密度,推行速裁速审制度,实施“快立、快审、快结、快送达”。“今年,我们在原来每个庭只有一个开庭场所的基础上,每个庭增加一个庭审场所,并实行仲裁庭半天开二次庭。”

与此同时,对整体拖欠工资等集体争议,开通“绿色通道”,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集体争议,及时化解纠纷,并制定了《欠薪逃匿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欠薪逃匿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对年底前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结账回家过年,而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集中全院力量,快立、快审、快结。今年1~11月,全市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186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9%。其中,市仲裁院审结2808件,仲裁员人均办案量已达到230件左右,平均1个工作日审结一起案件。

(来源: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作成日: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