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险二金”政策相关介绍
Q:您好!我公司是青岛的一家日资企业,听说最近有媒体报道,很多企业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变成了“六险二金”。能否介绍一下“六险二金”政策呢?
A:“六险二金”是指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与企业年金制度已施行多年,并非新出台的政策。二者均为企业自愿缴纳,对企业不具有强制性。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主要内容体现如下:
1、缴费方式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可由企业单方缴费,也可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单位代扣代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总额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青岛市为5%)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每年缴费总额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每年缴费总额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2、优惠政策
目前,对于实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本企业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费用,分别对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对于职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以内的部分,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留意点
从职工角度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有利于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企业年金有利于为职工增加养老积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从企业角度看,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制度,体现了企业对职工退休生活的关注,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另外,实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有建立意向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本企业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制度。
作成日:2018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