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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国务院已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此为起点,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特色产业基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增长区域。《规划》明确了发展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高效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到2020年,率先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国家级高效生态经济区。

加快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不仅关系到环渤海地区整体实力的提升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全局,也关系到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务院指出,要把《规划》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环渤海和黄河下游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把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

国务院要求,《规划》实施要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为主线,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率先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打造环渤海地区具有高效生态经济特色的重要增长区域,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参与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关于黄河三角洲

黄河三角洲位于渤海南部黄河入海口沿岸地区,包括山东省的东营市、滨州市和潍坊、德州、淄博、烟台市的部分地区,共涉及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1/6,总人口约985万人。该区域土地资源优势突出,地理区位条件优越,自然资源较为丰富,生态系统独具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良好条件。

(来源:人民日报)

作成日:2009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