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国家有关自贸区等区域推出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中国绿卡”受惠面放宽
◇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入推进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2015年7月以来,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上海科创中心、福建自贸区、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的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发挥这些政策措施的作用,近日,公安部研究决定,在国家有关自贸区及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推出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内容提要
新的政策分别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及外籍留学生四个方面,退出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等多个层面的措施。本次主要向大家简要介绍针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在华工作人员的政策措施。
◇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居留将更方便
·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情形:
已连续2次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第3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的。
·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工作单位推荐的。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中国绿卡将更简便
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
·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
·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获得中国绿卡。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广实施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有助于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发展,激发外籍华人创新创业热情,也将进一步释放人才“红利”。接下来,公安部将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做好政策的实施准备,为地方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出入境环境。
建议在有关区域内工作的外国人可以根据这项新的政策结合企业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办理有效期更长的居留许可或取得中国绿卡。这样可以节省多次办理居留许可的时间并减少了办理时无法出境情况。
作成日:2017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