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入刑”执行到底有多难?
2011年2月,全国人常委会大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为便于司法实务操作,2013年最高法院对恶意欠薪入刑进行司法解释。然而,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被解读为解决欠薪难的尚方宝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仍难抑欠薪案高发、多发态势。
取证难、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欠薪入罪’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闫宝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过去我们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责令欠薪者支付工资,惩处效果并不理想。”江西省劳动监察局局长段明其介绍,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者得知自己可能会被交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时,多半会把工资及时支付给民工。
但欠薪高发、多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去年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17.4万件,其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约为2039起。
“证据收集难、立案阻力大是我们面临的两大难题。其中农民工维权水平低层次、证据保管意识薄弱以及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加大了公安机关收集欠薪证据的难度。而难以根治的地方保护主义更是司法机关立案时面临的一大阻力。”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傅一波分析称,有的地方从保护本地经济增长出发,对于领导挂牌的重点企业予以不合理的保护。对于涉及到该类企业的案件,往往会受到干预,公安对此立案的积极性不大。”
“一些执法者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出现执法过宽、处罚不严的现象,更使得恶意欠薪难以执行。”傅一波说。
“我们一般多采取争议调解、仲裁、监察的方式解决欠薪问题,还没有处理过要向公安移送的案件,恶意欠薪入刑更大的意义在于其对欠薪者的震慑力。”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副局长史震宇认为,尽快讨回工资才是最迫切的问题,农民工不得不考量自己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相对于提请刑事诉讼,调解仲裁是更常规而快速的手段。
稿件来源:新华网
作成日:201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