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总纲初步厘定 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
4月底,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将在北京召开。抢在这次会议之前,城镇化背景下的户改思路也已初见路径。
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按照分类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有望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镇落户限制。这意味着,首先有望受益的是3000万举家搬迁进城的农村人口,受益的次序是由地市级及以下城市向大城市渐进,今后我国的人口管理将走向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制度。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会“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福利待遇,健全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
未来中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战略任务,“第一就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逐步解决现有2亿多和每年新增1000多万农民工的半市民化问题。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全面放开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镇的限制”。
户籍改革分类推进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敬表示,只要有固定的住所和置业,地级以下的城市,已经有限度地放开了,户籍制度改革最难的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党的十八大做了加快户籍改革制度的决定,所以仅仅是重复已有的政策,应该说意义不大;从这个方面来讲,户籍制度改革,实际上从小城市,到中等城市,到大城市,不仅是面上的扩展,更加是改革逐步从外围向核心前进的过程。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户籍制度改革是个逐步释放的过程。我们到北京、上海的街头,能看到很多开饭馆的业主,包括很多小企业家,他们来自农村,在城市已经生活很多年,就差一个户口,这些举家搬迁到城市的农村人口有三四千万,如果从减少改革难度的前提出发,为什么不把这些人口一次性转化为城市人口。 ”
存量调整代替增量
“我国人均平原面积只有800平方米,绝大多数的事情都要在这些面积上做文章。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今后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城镇化方面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在存量上做文章,不要再去做增量的文章。要减少工业用地,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我国有 5万—6万平方公里的生产用地,我们的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的比例是1.5∶1,许多城市更低,工业用地甚至比居住用地还要多;但日本三大都市群的居住用地是 37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只有600平方公里,比例是6∶1;法国大巴黎地区居住用地是 110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是 205平方公里,比例是5∶1。所以工业占地不能再按照过去的速度站下去,而是要减下来。 ”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认为,“我国的工业用地比例过高,已经达到26%,在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城市,工业用地超过40%,个别城市超过50%,相对于纽约的7%、香港的6%、伦敦的2.7%、新加坡的2.4%,这个工业用地的结构过高了。 ”他建议“用土地存量替代增量”,“就是土地的增加逐步减少,而是在城镇化过程中用土地的流量来替代,也就是说增加新的建设用地的时候,要消除一部分旧的建设用地”。
徐宪平明确表示,“要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作为重要控制指标,避免走摊大饼式的老路”,同时还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的政策”。
关键在于执行力
有专家担心所谓的新型城镇化搞成一场运动。
“我们不能只讲良好的愿望,不讨论制度怎么变革,良好的愿望是没有用的,因为大家面对的都是一些现实问题。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认为,新型城镇化应该这样规划,比如我们现在农民工有 2亿多,流动人口还有7000多万;再过20年,我们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5%左右,也就是说至少有6亿人需要在这20年里安排,每年至少要安排 3000万人,这3000万人怎么安排?钱从哪里来?
华生建议,要改变我国只管土地指标不管人口指标、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脱节的现状,把每年的土地分配指标和人口户籍化的指标结合起来,这比什么都管用,那个地方要地,就得安排农民入籍,比如一亩地安排10个人,安排的越多越好,这样才有可能把地方政府的行为调整过来。 □李正豪
作成日:201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