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表机构办理名称变更是否需要减少代表人数问题的咨询
Q:请问:我们代表处目前首席代表和代表人数已经超过4人,最近我们日本总社需要变更名称,相应的就需要办理代表处变更名称登记手续,届时,工商部门是否会强制要求我们减少代表人数?
A: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供参考:
就该问题,敝所专门赴工商行政管理局匿名进行了现场咨询,据办事人员表示,通常代表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在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工商局会要求代表机构办理下列变更:
(1) 更换代表处的登记证,登记期限超过1年的,需要变更为1年;
(2)更换首席代表、代表的工作证。有关代表的人数问题,实务中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形:
① 仅涉及代表机构名称、驻在地址变更的,不强制要求将代表人数(含首席代表)减至4人。
② 一旦代表机构需要变更首席代表、代表人选的,相应的就需要注销部分代表,将代表人数(含首席代表)减至4人。
作成日:2010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