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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引外资24条措施”

关于2024年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下称该《方案》)以及3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对该《方案》的解说,听说引起了许多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的关注。那么该《方案》对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来说到底有什么便利呢?敝所要点介绍如下,供各外资企业参考。

1.投资及业务领域限制缓和
此前许多外国投资者想在中国开展医疗、电信、银行、保险等业务,但因外资准入限制无法投资。
本次该《方案》将对该些领域或业务放宽限制,例如:
(1)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对制造业领域的准入限制;(第1条)
(2)在医疗、增值电信领域开展准入试点,外资企业可以在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业务;(第2条)
(3)外资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可参与债券基金等业务,外资保险机构也可在中国投资设立保险机构。(第3条、第4条)
需留意,投资上述领域或开展上述业务还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并非所有的外国投资者都可以进入该些领域。

2.商务人员往来限制
实务中,有的在华驻在员、外籍出差者会经常往返中国境内外进行商务贸易、探亲,签证、居留许可的办理及国际航班班次都会对其造成困扰。
本次该《方案》提出,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其随行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的签证入境的有效期将延长至2年,知名企业的外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以申请5年多次往返的签证和居留许可。(第18条、第19条)
同时,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航空枢纽的国际航班数量有望增加。

3.地方保护、政府采购限制或将缓和
部分外资企业反映在中国部分地区仍存在着地方保护、政府采购时内资与外资企业不公平等问题。
针对该问题,该《方案》提出将及时清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许可、标准制定、享受补贴等方面对外资企业的歧视政策,加强对外资企业不合理限制行为的处罚力度。(第11条、第12条、第13条)

◆对各日系企业及驻在员的建议
该《方案》在商务人员跨境移动、金融、税务、数据流通、投资领域等多个方面制定了便利措施,但具体实施还需要发改委、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商务部、金融监管局等多个部门配合,并且中国各地区的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现地日系企业、外国投资者有必要及时关注全国及中国各地区的政策执行动态,根据自身情况与现地律师研讨企业的投资经营战略和方案,促进在华业务及市场的发展壮大。

作成日:2024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