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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业产品企业将被抽检-【NEW】-

6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区政府在8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风险排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该专项行动对重点工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影响较大。敝所对《通知》的部分内容要点介绍如下,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1.列举了监管的重点产品
《通知》列举了受监管的18种重点产品,例如: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燃气用品、老年用品(如老年内衣、鞋眼镜、成人纸尿裤、坐便椅等)、食品用纸包装和容器等制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安全帽等等。
实际进行风险排查时,并不单单抽查检查上述18种重点产品。对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也被纳入本次风险排查行动的监管范围。(《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2.生产及销售企业需重点留意的问题
(1)对生产销售领域监管的重点问题
该《通知》列举了对生产、销售领域监管的重点问题,例如:①无证生产、②超范围生产、③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④偷工减料、掺杂掺假。(《通知》第二条第一款)
(2)政府当局现场检查的重点事项
该《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排查时应重点检查的事项,例如,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① 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② 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对其他类型生产单位,重点检查产品一致性和标准符合性情况。
对销售企业,重点检查:
① 进货验收制度、销售台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② 销售来源不明、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通知》第二条第三款)
实际排查时,不排除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事项进行检查,请各有关日系企业留意。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次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排查行动,由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执行。不同地区的执行情况不同,请以当地政府当局要求为准。
建议各有关日系企业及时准确的了解《通知》的有关内容,结合政府当局重点检查事项,自行或委托现地律师对企业产品质量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自查并进行合规整改。在遇到执法检查时,与担当人员进行有技巧的沟通、交涉和说明,避免或减轻被处罚的风险。

作成日:2023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