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向我国请求引渡韩籍犯罪嫌疑人 大法官齐奇主审浙首例审查引渡案
法制日报杭州4月27日电 记者陈东升 马岳君 实习生郁燕莉 韩国向我国请求引渡韩国籍犯罪嫌疑人朴柱铎一案今天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查。法院当庭裁定准予引渡。这是浙江省首例审查引渡案。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大法官亲自担任审判长。
据韩方引渡请求称,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在1994年至2003年任韩国(株)水产(水山)集团总经理期间,在韩国涉嫌违规欺诈,请求将其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在法庭审查中,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承认其在韩国以作假账等欺诈方式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等经济犯罪行为,愿意引渡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朴柱铎的指定律师认为,本案发生在东南亚金融危机背景下,应充分考虑这一历史原因,对朴柱铎从轻处罚;且朴柱铎从2009年11月15日起被拘留于浙江省嘉兴市看守所,在中国被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韩国司法机关对其可能判决的相应的刑期。
听取了被请求引渡人和指定律师的意见后,齐奇大法官当庭裁定,朴柱铎的行为依照中韩两国法律均已构成犯罪,且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被请求引渡人朴柱铎符合中韩两国所规定的引渡条件。该裁定将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来源:法制网
作成日:201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