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优惠新政-【NEW】-
就业问题一直以来备受政府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对企业来说,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其员工(一线工人、文员)离职率居高不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重大影响。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下称《通知》),以期稳定就业。敝所就《通知》的部分要点介绍如下,供日系企业参考。
1.关于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该《通知》提出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加大对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通知》第四条)
(1)针对重点行业、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组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开展大规模的技能培训;
(2)给与参加培训的机构、企业各项职业培训补贴;
(3)给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需留意,上述(3)中的企业职工,需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可申请返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并非所有的企业均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返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为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
(2)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2年为5.5%)。
但是,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也可以申请返还失业保险。中小微企业最高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最高返还30%。(第五条)
需留意,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并非自动适用,需企业主动申请方可享受。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除上述措施外,该《通知》还有许多其他稳就业的措施,例如,给企业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主要是针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因篇幅原因,敝所不再详细说明。
该通知实施后,各地会出台具体的细化措施。因此,建议日系企业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政策动态,根据自身员工招聘、技能培训等情况,与人社、税务等部门交涉,提供资料,尝试主动申请相关补贴,这也是一个可以缓解企业支出压力的方法。
作成日:2023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