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反间谍法修订公布-【NEW】-
4月26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下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共68条,并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次反间谍法相较于现行的《反间谍法》,新增28条,修改内容较多,对在华日系企业及驻在员的生产经营及日常生活有一定影响,本次敝所对《反间谍法》的修订内容部分要点介绍如下,供日系企业及现地驻在员参考。
1.细化增加了“间谍行为”的定义范围
本次结合现行反间谍法实施中存在的“间谍行为”范围不清晰的问题,将下述行为追加纳入反间谍法的规制范围:
(1)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2)针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或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的网络攻击、侵入、干扰、控制、破坏等活动。(《反间谍法》第四条)
这意味着中国将加强对国家机关、涉密单位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基础设施等领域的网络方面的监管和保护,但这并不是说涉及重要信息数据的跨境提供等行为均被认定为“间谍行为”。
一般来说,在华日系企业及驻在员进行正常合法的商业活动、市场调查是不会被认定为“间谍行为”的,但需留意,重要信息数据跨境提供需履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法定程序。
2.增加了反间谍行政执法的调查措施
本次完善了反间谍的调查措施,增加了查阅调取数据、传唤、财产信息查询、检查、不准出入境等国家安全机关执法时的调查措施。(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等)。
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安全机关的执法人员可以随意实施上述调查措施。例如,在查阅调取企业或个人的数据资料物品时,需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事先出示证件。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次《反间谍法》的修改虽然增加了“间谍行为”的范围,但是只针对特定行为,并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商业活动和民间交往,各日系企业及驻在员无需过度忧虑。并且执法人员执法时若违法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也会受到处分,甚至是刑事处罚。
在华日系企业可以借助现地律师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风险进行客观的解读和分析,加强对中国员工及驻在员的教育、培训,同时针对企业自身的行业特性,制定或完善企业内部相关审批、监管事项,争取尽量减轻企业的法律风险。驻在员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多加留意,尽量通过正式的官方渠道获取各种信息,避免被动卷入危害国家安全、间谍的行为。
作成日: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