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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将受到更严密的综合监管

在华日系企业在设立、生产经营、解散的过程中会受到工商、税务、海关、劳动、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实务中,不少企业也曾向敝所反映,因为同一件事受到不同政府部门的检查,且各部门检查标准有时候不统一,使得企业不知道该以哪个标准为准。

为了应对该些情况,简化行政手续,给企业提供更多便利,2023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那么什么是跨部门综合监管,该制度对日系企业会产生哪些影响?本期敝所简要说明如下,供各日系企业参考。

1.什么是跨部门综合监管?

简单来说,“跨部门综合监管”是指管辖不同领域的行政部门之间进行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指定一个行政部门作为窗口与企业进行联络和对应,而各行政部门之间的调整在政府内部进行解决的体制。

例如,企业办理年度检查时,无需向多个行政部门分别提交年检报告书并办理手续,仅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1次年度报告书,之后通过政府内部的系统自动向其他各个与年检有关的部门发送年检信息。

2.对企业的重复检查减少,检查标准或将统一

本《指导意见》对实务中存在的多部门的重复检查及处罚,以及检查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进行了规制。例如:

(1)对于同一企业制定统一的检查及监管标准、企业合规经营指南,防止多部门重复处罚。企业无需再向多个行政部门确认,按照经营指南办理相关事项手续即可。(第六条)
(2)对于同一企业,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实施的不同检查事项可以同时进行的话,原则上应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防止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第九条)

3.企业或将受到更严密的监管

从本《指导意见》的内容来看,接下来一个时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的主要目标是防范风险、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置。例如:

(1)运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加强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行业企业的跨部门监管;
(2)政府将拓宽对企业存在问题的线索收集渠道,通过热线电话、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报道等渠道收集企业的问题,进行大数据的分析;
(3)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会都收到相关消息,对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4.企业如何避免检查及处罚?

面对更为严密的监管,企业应如何避免被检查或处罚?敝所结合相关部门的检查特点及实务经验,总结如下部分避免检查或处罚的技巧,请参考。

(1)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若出现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话,则企业存在被认定为“风险企业”的可能,会面临更加频繁的检查,因此,企业高管需留意自身行为的合规性。
(2)实务中,不乏企业职工或竞争对手恶意举报企业的行为。若被举报,则企业可能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检查,因此,企业应注意处理好与职工的关系,在进行经营判断及开展营业活动时可以更加注重合规性的确认和风险的排除。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本《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要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非法金融活动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跨部门综合监管。相关行业的日系企业可以重点留意当地政府部门的执法检查动态。

另外,本《指导意见》的部门内容过于原则,各地政府部门的执行标准可能不一样,企业可以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与执法人员进行有技巧的交涉,争取避免被检查或或减轻处罚。

作成日: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