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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下放”——经营者集中案件将委托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7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SAMR”)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以下简称“23号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5个省级(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反垄断审查工作,相当于SAMR将部分前期审查权力下放给地方了。

◆ 权力下放的背景和重点内容

截至目前的经营者集中的案件均由SAMR进行审查,并且近年来呈现出增长趋势,导致审查时间较长。为了提高审查的效率,在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的市场管理局将按照SAMR统一的要求,负责材料审核、立案审查的工作。各地区在完成审查后,依然最终由SAMR作出最后决定。

◆ 23号公告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1.SAMR设定的试点期限
SAMR设定的试点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也就是说权力下放目前只发生在此期限内,期满后的具体安排待政府发出最新消息后进一步确认。

2.SAMR委托的5个试点地区管辖地域范围

北京市管辖的地区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上海市管辖的地区有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广东省管辖的地区有广东、广西、海南
重庆市管辖的地区有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陕西省管辖的地区有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3.23号公告强调了不同的经营者集中案件需要区分管辖地域

管辖地域大体根据以下四类案件进行区分,一般案件为申报人所在地区域管辖;当企业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的案件,由其他企业所在的区域进行管辖;新设合营企业的案件,由合营企业所在的区域进行管辖;有相关地域市场的案件,可以由全部或主要市场所在的区域进行管辖。

◆ 对日企的建议

对于一般3个月内审结的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可以委托地区审查,而对于像跨国并购、重要行业、规模影响较大,一般需要6个月的审理期限的普通程序案件仍需要SAMR审查。权力下放后,各地区管理局对于反垄断法的理解和运用并不完全一致,有可能出现不同的审查意见,因此敝所认为,要运用充分的法律实践经验判断案件是否是可以被下放的案件,保持与所属地区管理局积极沟通联络,及时回应其提出的问题和补充文件等,这是非常重要的。

作成日:2022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