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处理

-[NEW]-年底带薪年休假如何处理

每到年末,多数公司都面临着员工未使用完毕年休假,该如何应对的难题。因为年休假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安排、工资发放等各方面,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公司与员工的纠纷。所以,公司需慎重应对。对如何处理未休年休假,敝所从实务层面介绍如下,供参考。

◆ 公司应对方式
实务中,部分公司会在《就业规则》中规定,员工享有法定年休假及福利年休假。因此,首先需确认未休年休假的性质是法定休假还是福利休假。根据未休年休假的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敝所简要介绍如下,供参考。

1.未休假是法定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对未休法定年休假,公司可以采取下述方式对应: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如在限电、疫情、公司业务量少的时候,在本自然年度内,优先安排员工消耗完未休的年休假。
(2)如员工仍未休完,公司可征得员工书面同意,用2倍的标准,将未休年休假购买回来。
(3)对于生产、工作集中,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的,公司可与员工、工会协商一致,安排员工在下一年度内休完未休假。各日企需留意,公司需履行与员工、工会协商的民主程序,并留存相关证据。

2.未休假是福利年休假

如果员工未休的是福利年休假,则公司需根据《就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有的公司《就业规则》规定,当年度未休完的福利年休假,不累计到下一年度,公司也不向员工支付未休假工资补偿。有的公司则规定,当年度未休完的福利年休假,公司按1倍的标准向员工支付未休假工资补偿。
各日企需留意,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对未休福利年休假,公司要给员工工资补偿,则应按规章制度执行,否则可能引起员工与公司的纠纷、甚至是引起群体性事件。

3.无法确认未休假的性质

如果无法确定未休假的性质,则建议优先安排员工将该些未休假全部休完。如果发生争议,公司和员工均无法证明该些未休假的性质时,仲裁员或法官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 对日系企业的建议
对于年休假,在实务中,还存在着年休假天数如何确定、员工未申请休假视为自行放弃等诸多问题,敝所在其他文章中再进行介绍。建议各日企自行或委托专业律师,对公司《就业规则》等制度重新进行评估及合规调整及完善,对法定及福利休假的享受条件和休假天数、福利休假未休完如何处理、法定休假及福利休假使用的优先顺序等进行明确约定,并组织对高管、人事的合规培训。敝所希望能与各位读者共同交流、分享。

作成日: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