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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赴华人员需要PCR检测阴性证明登机了

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公告要求,自2020年9月25日(含当日) 起,日本赴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须 凭3日内(以出具日期为准) 新冠病毒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中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日本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 指定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 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并将证明复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无需出示带飞机或“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自日本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后,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证明。经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务必事先查看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自第三国经日本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检测机构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于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凭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在日本中转乘机。乘机时请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目前日本各机场中转区内均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转机人员无法入境日本进行检测。因此, 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始发地取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后再启程来日 ,同时计算好健康码有效时间,确保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离日,否则将被遣返回始发地。

二、外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日本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 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并将证明复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无需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自日本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请在取得证明12小时内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样式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使领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请按检测机构所在地发送给相应使领馆,各总领馆领区划分附后)。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原件备查。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电子邮箱地址:

  1、驻日本大使馆:hesuanjapan@163.com(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及核酸检测咨询专用)。

  2、驻大阪总领馆:testingforhsosaka@163.com(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及核酸检测咨询专用)

  3、驻福冈总领馆:chinafukuoka2016@gmail.com

  4、驻札幌总领馆:sapporoconsulate@gmail.com

  5、驻长崎总领馆:consulate_nagasaki@mfa.gov.cn

  6、驻名古屋总领馆:ngyhsjc@163.com(申请《健康状况声明书》及核酸检测咨询专用)

  7、驻新潟总领馆:chinaconsul_nii_jp@mfa.gov.cn

(三)自第三国经日本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检测机构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在日本中转时,请凭有效《健康状况声明书》登机,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证明原件备查。

   目前日本各机场中转区内均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始发地取得《健康状况声明书》再启程来日,同时确保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离日。

四、重要提醒

   (一)指定检测机构工作时间、费用、出具检测结果所需时间等可能发生变动,一般均需要预约, 具体请详询各机构。接受检测时请提醒检测机构出具中国使领馆指定格式的检测证明。 指定检测机构可能出现增删变化,请及时关注使领馆通知。

  (二)指定检测机构名单和证明样式均已向运营中日间航线的航空公司提供。 请切勿自行选择名单外的检测机构。请日本直飞中国的乘客在值机时主动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原件并将证明复印件(航空公司柜台无复印服务,请提前准备)交航空公司留存, 同时告知航空公司该机构在《驻日本使领馆核酸检测机构名单》中的序号。如伪造核酸检测证明,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为避免自日本出发中转其他国家或地区人员因未及时取得有关证明而耽误行程,请申请人尽可能在周末或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前提交。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所在地使领馆。

附件一:指定检测机构名单

  1、驻日本大使馆领区检测机构

  2、驻大阪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3、驻福冈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4、驻札幌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5、驻长崎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6、驻名古屋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7、驻新潟总领馆领区检测机构

   附件二: 《健康状况声明书》

   附件三:各种健康码样式

以上附件一、二、三可直接登录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官方网站查看:

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sgxxs/t1813377.htm

转载自:中国驻日本大使馆

作成日:2020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