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税费减免指南
6月30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山东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文件。
为了减轻疫情大流行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使企业能够有效地利用国家税费减免政策,近期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税务局梳理了国家和山东省发布的税费减免政策,汇编形成了上述“指南”,供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考。其中包含国家税费减免政策17项,山东省税费减免政策9项,主要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减免项目,适用的企业主要是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各企业如有涉及上述税费政策项目的,想看看自己企业是否满足税费减免的适用条件以及具体的减免内容的,可以查看下方“指南”全文。
作成日:2020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