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6月13日。
本次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相较于以往,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点:
(1)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侵权行为严重的,可适用1-5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2)加强对网络空间著作权的保护,将“电影作品或类电作品”改为“视听作品”,修改了“广播权”的表述,将近些年发展迅速的短视频、网络直播、转播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
(3)增加了作品登记和监管制度,如“权利人可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便于权利人后期维权;
各相关行业或有关人士可通过点击下方中国人大网址链接提出意见或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71ba0ccc0171be96df3a02b0
作成日: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