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办理
为了防控疫情,青岛目前对入境人员实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在疫情期间,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办理事宜如下:
(1)居留许可复次申请,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前来办理。
(2)近期入境的外国人,按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由单位外管联络员或亲属代为到场办理。
(3)对居留许可新办以及签证延期等确需外国人到现场的,先按要求隔离,隔离期满后再到现场办理。
对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过期问题,如因疫情防控原因难以按时出境且无法及时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移民管理机构可视情从轻、减轻或免予逾期居留处罚。
建议各外企及驻在员提前安排好签证及居留证件办理事宜。如有需要,可随时联系敝所。
作成日:2020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