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 外商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国务院发文修改外资保险公司和银行管理条例 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山东发文 外国人才年龄从60岁放宽至70岁!
国务院发文 外商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国务院发文修改外资保险公司和银行管理条例 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
山东发文 外国人才年龄从60岁放宽至70岁!
●11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共20条政策措施,主要有:
1、进一步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
2、为外籍人员来华工作提供进一步便利。已连续2次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在第3次申请时签发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探索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预测后期各地、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该意见出台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相关动向值得外商投资者关注。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本次修改的条款主要涉及外资保险公司和外资银行的投资准入和业务范围,放宽了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准入限制,扩大了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业务范围。
●9月1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试行)》。
该措施放宽了工作年龄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年龄放宽至70岁,解决了外资企业驻在员超过60岁后如何在山东继续合法就业的困扰。
作成日:2019年11月22日